健全劳动法律法规,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完善

法律主观:

条件: 1、 劳动关系 是在现实劳动过程中所发生的关系,与劳动者有着直接的联系; 2、劳动关系的双方当事人,一方是劳动者,另一方是提供生产资料的劳动者所在单位; 3、劳动关系的一方劳动者,要成为另一方所在单位的成员,要遵守单位内部的劳动规则以及有关制度。

法律客观:

《劳动合同法》第一条 为了完善劳动合同制度,明确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构建和发展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制定本法。 第二条 中华人民***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以下称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适用本法。 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依照本法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