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劳动关系法律规定有哪些,怎么认定劳动关系

关于 劳动关系 的法律规定:《 劳动合同法 》第十条: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 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第十一条:用人单位未在用工的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与劳动者约定的劳动报酬不明确的,新招用的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按照 集体合同 规定的标准执行;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的,实行同工同酬。 认定双方之间是否存在劳动关系的方法: (1)劳动者实际接受用人单位的管理、指挥与监督; (2)用人单位是否定期向劳动者发放 工资 ,劳动者能否提供用人单位支付工资的记录,劳动者在经济上依赖于用人单位; (3)劳动者被纳入用人单位的生产组织体系中从事劳动,与其他劳动者存在分工合作,而不是从事独立的业务或经营活动; (4)劳动者必须自身完成劳务,无权将工作分包给他人完成或由他人代替完成; (5)劳动工具、原材料一般由用人单位提供; (6)劳动者在用人单位指定的工作时间、场所工作,并受用人单位决定或受其控制; (7)劳动者提供的劳务是继续性的而不是一次性的; (8)劳动者的工作性质是日常的,而不是临时的或是应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