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失踪多久可以报警

公民在发现未成年失踪后,应当立即报案。根据有关规定,接报儿童失踪或被拐报警,警方会第一时间介入调查,协助家长进行寻找。若有线索表明有被拐卖嫌疑的,警方将立案进行侦查,并不需要超过24小时。

孩子失踪后的24小时是黄金寻找期,发现孩子失踪或走失时,家长应立即拨打110求助,并让家庭成员到辖区派出所报警,警方接报后会在第一时间立案调查,不需等24小时。如果报警、多方寻找后,家属仍无法及时找回失踪儿童,要配合公安机关做好血样或生物样本采集。经DNA检验后,将数据录入全国打拐DNA数据库。DNA是目前确认被拐卖、失踪儿童、快速查明来历不明儿童身份最有效的技术手段之一。公安机关对于未成年人失踪案件特别要求: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经审查,符合管辖规定的,公安机关应当立即以刑事案件立案,迅速开展侦查工作:

一、接到拐卖妇女、儿童的报案、控告、举报的;

二、接到儿童失踪或者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妇女失踪报案的;

三、接到已满十八周岁的妇女失踪,可能被拐卖的报案的;

四、发现流浪、乞讨的儿童可能系被拐卖的;

五、发现有收买被拐卖妇女、儿童行为,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

六、表明可能有拐卖妇女、儿童犯罪事实发生的其他情形的。

公安机关在工作中发现犯罪嫌疑人或者被拐卖的妇女、儿童,不论案件是否属于自己管辖,都应当首先采取紧急措施。经审查,属于自己管辖的,依法立案侦查;不属于自己管辖的,及时移送有管辖权的公安机关处理。

法律依据

《公安派出所执法执勤工作规范》

第七十六条规定,巡逻中发现未成年人有下列行为的,应当立即予以制止、劝导,并采取相应措施:

一、在公***场所寻衅滋事的;

二、离家出走、逃学的;

三、深夜在公***场所逗留或者游荡街头的;

四、进入禁止未成年人入内的公***娱乐服务场所的;

五、有其他不良行为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一十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利也有义务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举报。 被害人对侵犯其人身、财产权利的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控告。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对于报案、控告、举报,都应当接受。对于不属于自己管辖的,应当移送主管机关处理,并且通知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对于不属于自己管辖而又必须采取紧急措施的,应当先采取紧急措施,然后移送主管机关。 犯罪人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自首的,适用第三款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