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重要手段

劳动者维护个人合法权益的途径有:

1、依法签订劳动合同,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是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重要依据,也是最重要的法律武器。

2、劳动者要增强权利意识和法律意识,对劳动法和相关的法律要有一定的学习和了解。

3、当自己的权益受到侵犯时,劳动者要及时通过公权力途径(提起仲裁或者向法院起诉)来解决,切莫冲动意气用事。当遭遇特别复杂情况时,建议到当地工会、妇联、法律援助中心等机构寻求帮助。

维护劳动者权益的是劳动仲裁。

在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劳动者应当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应当先行协商解决,或申请调解,不愿协商解决或协商不成的,也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举报或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一般劳动关系的处理程序如下:

1、劳动争议发生后,劳动者应当先尝试与用人单位进行协商。协商程序相对比较简单,最为简便易行的解决方法;

2、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可在自愿的前提下申请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调解,也可向依法设立的基层人民调解组织或在乡镇、街道设立的具有劳动争议调解职能的组织申请调解;

3、劳动者还可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将未达成调解协议或协议达成后反悔的劳动争议提请仲裁;

4、劳动者如对仲裁裁决不服,可自收到仲裁裁决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如用人单位不签订劳动合同或不续订劳动合同,则尽量取得用人单位不订立劳动合同或故意拖延不续订劳动合同的证据。比要求单位尽快签订劳动合同的谈话记录、证人证言、单位要填写的有关表格、单位借口拖延续订的口头录音或书面证明。

取得上述证据后,劳动者可以和用人单位协商,以求达成和解。但是,需由双方自觉履行,如一方不履行,另一方不能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如果用人单位设有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劳动者可向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应当自当事人申请调解之日起30日内结束调解。到期未结束的,视为调解不成,即不能久调不决。另外,即使调解成功,调解协议也无法律上强制执行的效力。

如果协商和调解不成,则申请劳动仲裁。劳动者也可以不经过协商与调解程序,直接申请劳动仲裁。

希望以上内容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它问题请咨询专业律师。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九条

工会依法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有权参与社会保险重大事项的研究,参加社会保险监督委员会,对与职工社会保险权益有关的事项进行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