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做好采购预算?
随着国家财政预算制度的实行,细化部门预算改革的出台,政府采购预算已成为财政预算的重要组成部分。政府采购预算集中反映了预算年度内各单位用于政府采购的支出计划,是政府采购工作的基础,也是政府采购工作环节中最关键的部分。合理地编制政府采购预算,可以促使单位合理安排支出,做到量力而行、精打细算,避免政府采购工作的盲目性,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促进政府采购工作有序开展,保证政府采购管理与运作科学化的实现。因此,做好单位政府采购预算的编制工作意义重大。如何做好政府采购预算编制工作,针对如何做好预算编制工作笔者认为必须在以下两个方面有待进一步改进。
一、认真贯彻落实政府采购预算。《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三条规定:负有编制部门预算职责的部门在编制下一财政年度部门预算时,应当将该财政年度政府采购的项目及资金预算列出,报本级财政部门汇总。部门预算的审批,按预算管理权限和程序进行。因此预算单位在编制政府采购预算时,应根据政府采购集中采购目录和采购限额标准之规定,编制本单位的政府采购预算。为了确保采购计划的完整性和准确性,单位可以制作采购计划表发到各内部使用部门,经单位审核汇总后编入单位预算计划上报数内,经批准的单位年度预算下达后,预算单位应严格按预算执行,强化采购的计划性、避免采购的盲目性和随意性,预算下达后预算单位应当对政府采购项目作进一步的采购需求细化方案工作.改进政府采购预算编制的实施方案。
二、在做政府采购预算编制工作时1、要弄清政府采购预算的真正内涵。政府采购预算不是在现行预算体制下另搞的一套预算,而是部门预算的一部分内容,是在部门预算表中增加反映政府采购工作要求的一张预算表。政府采购预算主要是反映政府采购范围,为编制政府采购计划提供依据。政府采购计划是反映政府采购预算的实施要求。政府采购方案则是指预算、计划下达后,组织实施一个具体项目作出的规划,包括何时提交采购清单、实行何种采购形式等。这三者的操作次序是政府采购预算、政府采购计划、政府采购方案。2、要细化预算编制,强化预算约束。首先,细化预算编制要求定员、定额、定编,对购买性支出所涉及的货物、工程、服务的技术要求和预算金额安排等编制出具体的计划,这部分计划实际上就是政府采购计划的基础;其次,要明确采购计划编制的程序和内容,其编制程序一般采取自上而下和自下而上相结合方式汇编;再次,要明确各方职责,严格按章办事,财政部门、主管部门、采购管理机构等应切实履行在政府采购各工作环节中的相应职责,督促、指导各采购单位按时、保质地完成政府采购计划编制等工作,同时,还要正视采购计划编制中出现的各类问题,积极采取相应措施加以解决。3、采购预算要具有严肃性,要突出和体现采购预算的源头监管功能。采购单位要增强预算意识。预算是经过法定程序批准的资金计划,具有法律效力。采购单位要按照规定编制并执行预算,不得擅自改变资金用途和超标准采购。采购单位、采购机构应严格地执行政府采购预算和《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保证预算的约束力和严肃性,维护采购法的权威性,采购人在实际采购时须以预算所列项目和价格为依据,不能“另搞一套”,抛开不管。4、摸清家底,建立完善的产品动态信息库。一方面组织大规模的固定资产清理工作,摸清家底,避免重复购置、盲目购置等浪费行为,这是做好政府采购工作的前提。另一方面,根据职务级别、工作岗位等核定各类物品的配置标准,在此基础上建立相应的数据库,是规范政府采购计划编制的有效途径。采购机构应当会同财政部门,深入市场进行调研,充分利用政府采购工作网站中积累的信息数据库。这样预算单位在编写政府采购计划时就能根据数据库内容填写,这不仅能够规范政府采购计划的编制,还可以减少预算单位的工作量,让其节约时间用于细化预算编制。5、采购人应做好市场调研,科学合理地编制政府采购预算。采购人编制采购预算时要编细编实,同时要适当留有余地,使采购预算兼具“刚性”和“弹性”的品质,从而能够从容应对产品、服务的升代换级等行情变化。采购人在编制预算时要充分搞好市场调研,通过电话询价、网上查阅、实地咨询等途径获取采购项目的性能、配置、价格等详细信息,提高采购预算的针对性、适用性和可操作性。采购人的主管部门、财政部门在审核、批复政府采购预算时也要过细地做好工作,认真把关,提高采购预算编制的水平和质量。6、采购预算要广泛地接受社会各界的评议和监督,增强预算编制和执行的质量和效果。实施政府采购的目的,就是要充分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促进廉政建设等,为此,在编制采购预算时,就必须要注意其公开透明度,适当地将一些预算编制过程中的问题公诸于社会,让大家来评判,增强部门和单位之间的相互监督力度。7、采购预算的编制要确立以收定支,以支定购原则,不能脱离财政预算的约束。受可用财力不足的影响,在一定的期限内,总会有一些支出需求无法得到财力支持。因此在编制政府采购预算时应当贯彻“轻重缓急”的要求,对暂时不能安排的采购项目予以剔除,以减少资金缺口方面的矛盾,减轻财政支出的压力。要坚持量入为出的原则,不能搞“赤字预算”和寅吃卯粮的采购项目,切实做到当年项目当年财力安排。同时,要坚持国家政策规定的开支标准和配置标准,对超标准的项目必须予以剔除,充分发扬厉行节约、勤俭办事的精神。同时鼓励供应商积极参加有政府采购预算保障的采购活动。在部门预算还未向社会公布的情况下,供应商可以向财政部门或采购单位询问采购预算情况,以保障供应商的合法权益。
综上所述,采购监管部门、集中采购机构、采购人等应充分认识到政府采购预算的重要性,正视采购预算编制中出现的各类问题,相互配合,采取相应措施加以解决,为政府采购工作的顺利开展奠定坚实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