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楼泄露了我的个人资料,我可以维权吗
当然可以。
据《中华人民***和国民法通则》第100条规定:“公民享有肖像权,未经本人同意,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使用公民的肖像。”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39条规定:“以营利为目的,未经公民同意利用其肖像做广告、商标、装饰橱窗等,应当认定为侵犯肖像权的行为。”
此事件中影楼未经允许,将你们的照片进行公开宣传,用于商业目的,则构成侵犯肖像权。
根据《中华人民***和国民法通则》第120条规定:“公民的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受到侵害的,有权要求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并可以要求赔偿损失。”您可以要求影楼赔礼道歉,并要求赔偿相应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