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江西省九江市瑞昌市部分市直事业单位考选公告15人
一、考选原则
1.坚持工作岗位需要;
2.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
3.坚持公开、公正、公平;
4.坚持科学考核,择优聘用。
二、考选岗位计划
具体岗位及人数详见附件1。
三、考选范围
(一)公开考选对象范围。
1.历年服务期满安置到乡、镇、场、街道且编制仍在乡、镇、场、街道的“三支一扶”人员、大学生村官,服务期满待安置的“三支一扶”人员。
2.历年安置到乡、镇、场街道且编制仍在乡、镇、场、街道的上士军衔退役士官,2021年度待政府安置工作的上士军衔退役士官。(已经聘任在工勤岗位的退役士官通过考选进入市直单位后,暂时仍聘任为工勤岗,待符合转岗条件后依据岗位设置相关规定转岗;2021年度待政府安置工作的上士军衔退役士官考选进入市直单位后暂时聘用到工勤岗位,待符合转岗条件后依据岗位设置相关规定转岗。)
3.编制在乡、镇、场、街道且在事业单位工作满5年的事业编人员(不同乡、镇、场、街道工作年限可合并计算)。
4.安置到乡、镇、场、街道的农业、林业、水利等定向委培人员须合同期满方可报考。
5.学校、医院工作人员不在此次考选对象范围内。
(二)具体考选岗位年龄见岗位条件要求。岗位条件的年龄要求,统一计算为28周岁及以下(1992年8月31日以后出生),30周岁及以下(1990年8月31日以后出生),35周岁及以下(1985年8月31日以后出生)。此年龄计算方法适用于本次考试的报名、笔试、面试、考察、公示、聘用等所有环节。
(三)符合拟报考岗位的学历(或对应的学位)和专业要求。
报考者所学专业必须与岗位要求相符,并且该专业的学历(或学位)层级要达到岗位要求,报考者取得学历(或学位)的时间须为报名结束之前。
专业分类按照2019年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发布的《学科专业目录汇编》(详见附件2)执行。目录中没有的专业,符合岗位需求及专业分类原则的,可咨询各用人单位,由用人单位报市人社局同意后,方可报考。
(四)所有报考人员需提供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待安置的“三支一扶”人员同意报考证明由人社局出具,待安置的退役士官同意报考证明由退役军人事务局出具)。
四、考选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四)未参加过任何非法组织。
(五)岗位所需要的任职资格、职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六)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七)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八)2016-2020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工作不满5年的须参加工作以来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
(九)岗位计划表中的工作经历。岗位计划表中其他条件栏要求工作经历是指进入机关事业单位的工作经历(含试用期),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时间为2021年8月31日。
(十)各项资格条件的计算截止时间,除其他明确或另有规定的以外,均为2021年8月31日。
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具备报考资格:?
1.被开除中国***产党党籍的;?
2.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或者司法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受党纪、政纪处分未满处分期限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有法律、法规、相关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
五、考选程序和时间安排
(一)报名及资格审核
1.报名时间:2021年9月22日9:00至9月24日17:00(机关工作时间)。
2.报名方式:采取实地报名方式。地址:瑞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7楼人事专技股(浔阳东路100号)。
3.报名事项及要求:
报名考生需填写《2021年瑞昌市市直事业单位考选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3),每人限报一个岗位。为在公开考选过程中能及时通知到考生有关公开考选事宜,考生在报名表中填写的联系方式务必保持畅通,否则造成的后果自行负责。
本次考试实行诚信报名,如报名考生填报不符合自身条件的岗位,造成的后果自负。考生在报名时要填写诚信报考书。诚信报考主要包括三个方面的内容:一是报名考生应对自己是否符合岗位条件负责。考生应仔细阅读岗位资格条件,选报符合条件的岗位。二是报名考生对自己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提供真实、准确的个人信息、证明、证件等相关资料,如因弄虚作假被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三年内不得参与任何招聘考试且当年年度考核不得评为合格及以上档次;因提供不准确信息造成无法与考生本人联系而影响考试和聘用的,后果由考生自己承担。三是报名考生应遵守考选的有关规定和政策,认真履行各项义务,保证遵守考试纪律,服从考试安排,不舞弊,不协助他人舞弊。
4.资格审核:
(1)资格审核由市人社局会同用人单位或主管部门负责组织。
(2)资格审核时间及地址:资格审核与报名同时进行。
(3)资格审核统一规定。资格审核时,考生须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学历认证证明或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近半年内免冠2寸彩色照片2张、同意报考证明、编制管理证明及相关岗位要求的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一份进行资格审核。
下列人员还需提供:
①留学回国人员报考的,要出具教育部门的学历认证材料和我国驻外使领馆的有关证明材料。学历认证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负责。报考人员可上网()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
②岗位要求具有工作经历和专业技术职称的,考生需提供相应的工作经历和专业技术职称证明。
资格审核贯穿于公开考选工作全过程,如在考选过程中发现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提供虚假信息或报名考生不符合条件等情况的,随时取消考试资格。
5.笔试准考证领取:报名成功的考生可于2021年9月27日9:00-17:00(机关工作时间),到瑞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7楼人事专技股领取准考证,并按准考证上的要求参加考试。
《笔试准考证》是考生参加笔试、资格审核、面试、考察等公开考选环节的重要凭证,请考生务必妥善保管。
每个岗位与报名人数比例达到1:1即开考,无人报考的岗位取消岗位计划。
(二)笔试
1.笔试时间:见准考证。
2.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3.笔试方式及内容:采用闭卷的方式进行,考试内容为公***基础知识,不指定教材。
4.拟入闱面试人员的确定:该岗位考选计划数与笔试合格人数比例小于1:3时,所有笔试合格考生均进入面试;该岗位考选计划数与笔试合格考生比例大于1:3时,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1:3比例等额确定拟入闱面试人员,成绩相同者一并入闱。
笔试合格分数线(即考生按笔试成绩可进入下一环节的最低分数线),原则上不低于60分,笔试成绩低于笔试合格分数线的为笔试不合格,一律取消拟入闱面试资格。
(三)面试
1.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发布公告确定(网址为:瑞昌市人民政府/)。
2.面试内容及方式:面试将采用结构化面试进行,主要测试考生的综合素质。每个考生的面试时间控制在15分钟,总分100分。
面试当天考生集中候考,由工作人员组织抽签,按各面试岗位抽签决定面试顺序。考生面试成绩当场公布,考生在面试成绩表上签字后须离开考点,面试成绩一经确认不得复议。
3.面试入闱分数合格线:面试当天如出现考生缺考、违纪情况,其面试成绩按零分计算。面试当天因临时缺考或违纪等情况导致该岗位实际面试人数小于或等于招考计划数时,则确定入闱末位人员时,该岗位面试成绩不得低于面试有效分数,否则取消或削减该招聘岗位计划;面试当天该岗位实际面试人数大于招聘计划时,则不削减(或不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面试成绩有效分数为70分,低于有效面试分数的为面试不合格,一律取消拟入闱资格。
4.考试成绩计算方法:
考试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各项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
5.总成绩计算方法:
总成绩=考试成绩+乡、镇、场工作经历得分。
乡、镇、场工作经历得分计算如下:
(1)乡、镇、场分为较近、较远和偏远3个档次;在乡、镇、场工作每满1年得分为0.5*得分系数(较近得分系数为1,较远得分系数为1.2,偏远得分系数为1.4);乡、镇、场工作年限中,在不同乡、镇、场工作的年限按当时所在单位得分系数分别计算,湓城街道、桂林街道、赛湖农场工作年限不加分。
较近包括:高丰镇、白杨镇、武蛟乡、范镇;较远包括:横港镇、洪下乡、码头镇、南阳乡、大德山林场、花园乡、夏畈镇;偏远包括:洪一乡、肇陈镇、乐园乡、横立山乡、青山林场、南义镇、黄金乡。
乡、镇、场工作年限得分以实际在乡、镇、场工作时间为准,精确到月,由工作所在乡、镇、场出具工作证明,并提供调动介绍信等证明材料。到市直单位跟班见学三个月以内和抽调参与市中心工作的时间计入乡镇工作时间。
(2)年度考核被评为优秀的,每次加1分。
(3)获得市本级或九江市级主管部门荣誉的加1分。
(4)获得九江市或省级主管部门荣誉的加2分。
(5)获得江西省或主管部门荣誉的加3分。
(6)获得荣誉的加5分。
(7)获得荣誉加分计算期限为2016年8月31日至2021年8月31日,以文件或证书所记载时间为准。因同一项工作获得多次奖项的,以等级奖项计分1次。所有评分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
(8)加分佐证材料在面试后提交,以面试公告明确的时间为准,逾期补交的无效。
5.拟入闱考察人员的确定:根据考选计划数1:1比例,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拟入闱考察人员。总成绩相同者取考试成绩高者拟入闱,考试成绩和乡、镇、场工作经历得分均相同者一并入闱。
(四)考察
考察由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对入闱考察环节的考生,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进行考察,主要考察应聘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工作或学习表现及个人档案等方面情况。考察不合格者,取消拟选调资格。由此产生的岗位空额按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递补1次。对总成绩相同者一并入闱后考察合格的考生,由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按岗位计划数1:1比例确定拟聘用人员。
(五)确定人选
笔试、面试、考察工作结束后,根据笔试、面试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将名单在瑞昌市政府网上公示七个工作日。公示期内无异议的,由瑞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规定程序列入试用人员。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试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对拟聘用人员,从正式选用之日起试用3个月。试用期满后由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进行考核,考核合格的将办理正式调入手续,考核不合格的,不予聘用,退回原单位。
六、监督方式
根据考选工作职责,来信、来访由用人单位调查处理。并将调查和处理结果送瑞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
七、回避制度
按照《中***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的通知》(人社部规〔2019〕1号)文件及相关政策规定执行。
八、有关要求
(一)资格审核工作贯穿公开考选工作全过程。凡发现报考人员与公告职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的,取消聘用资格。
(二)凡发现弄虚作假和考试作弊者,一律取消聘用资格,该考生三年内不得参加任何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且当年年度考核结果不得评为合格及以上档次。对触犯刑律的,交由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三)本次公开考选的相关政策以本公告为准。本公告其它未尽事宜,按照事业单位公开考选的有关规定和文件执行。
九、考生防疫注意事项
按照防疫工作有关要求,考生来瑞昌前须做好自我排查,若为“四类人员”(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治愈出院“复阳”的病例)不得来瑞昌。
若为解除愈后集中隔离的“四类人员”,则需携带2天内当地核酸检测阴性结果证明来瑞昌,并提前3天报告,落实社区随访措施。来瑞昌途中做好戴口罩等个人防护和自我健康监测。考试期间严格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护各项措施。
中高风险地区考生暂缓来瑞昌返瑞昌,如已来瑞昌返瑞昌的实行“14+7”,由瑞昌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实施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加7天居家健康监测,居家健康监测结束时再进行核酸检测。对国家疫情防控部门公布的中高风险地市的低风险区域来瑞昌返瑞昌的考生,实行“2+14”健康管理措施,即核验2天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不能提供的要第一时间进行核酸检测,并纳入14天居家健康监测,居家健康监测结束时再进行核酸检测。
若为国内低风险地区来瑞昌返瑞昌的考生,暂可不提供核酸.症状,在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方可参加考试。
十、监督、咨询电话
瑞昌市人社局办公室:0792-4222233
瑞昌市人社局人事专技股:0792-4220201
本公告由瑞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瑞昌市部分市直事业单位公开考选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xlsx
瑞昌市部分市直事业单位公开考选学科专业目录汇编.pdf
2021年瑞昌市部分市直单位考选工作人员报名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