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人动手打我,我还手打伤别人是正当防卫吗

咨询别人先动手打我,我还手,打伤别人要赔偿吗?

在日常生活中,往往会遇到在聊天的过程中发生一些矛盾,其中的一个人突然先动手打了你,你莫忍住就还手了。最后你们几个人都被带到了派出所。那么后出手的算正当防卫吗?民法典有新规,我们不妨从某公安局处理的一件关于打架斗殴案例说起。

案例分析小赵与小李原来在工作中有一些矛盾。去年10月,在一次饭局上,小赵与小李因一句话发生了争执,小赵先把啤酒瓶摔倒了地上,小李认为小赵是给他难看,就先打了小赵一拳,小赵看到小李先出手就也反击了,但因为小赵比较瘦小所以就没打赢,这个时候小赵就无意间拿到了玻璃瓶刺伤了小李,事后两人都被公安局收押。在接受询问过程中,小赵一直说自己是正当防卫,自己没有错!造成了伤害不需要赔偿。但法律上判断的并不是这样,小赵因涉嫌故意伤害罪而被刑事拘留,而小李也因为殴打他人而给予拘留处罚。

法律规定我国刑法第二十条的规定,为了使国家、公***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解析正当防卫

从上述案例中看正当防卫,并不是你打我,我反击就行了,这是相互的斗殴!所谓正当防卫,应该符合五个条件:

一、正当防卫所针对的必须是不法侵害;

二、必须是在不法侵害正在进行的时候;

三、正当防卫所针对的、必须是不法侵害人;

四、正当防卫不能超越一定限度;

五、对不法侵害行为人,在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时,所造成损害的行为。

正当防卫分有限正当防卫与无限正当防卫。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无限正当防卫,是指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而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仍然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民法典中正当防卫的规定

《民法典》对于一些特殊情况做出的正当防卫,打伤了别人是承认不需要承担民事责任,不需要赔偿。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一条:因正当防卫造成损害的,不承担民事责任。正当防卫超过必要的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的,正当防卫人应当承担适当的民事责任。

据报道,某女子下夜班回家,路上遇到一陌生人尾随,在一暗处被陌生人追上,威胁该女子意图强奸,该女子大声呼喊,被一个叫嚣杰年轻人听到,小杰出手相救,在相互争斗的过程中打伤了这位陌生男子,使得这位女子逃脱。

小杰以为这件事就这样过去了,但小杰万万没想到,这位陌生男子竟然将他告了,说小杰殴打他人,造成伤害,请求赔偿。小杰承认与其动过手,但那是因为该男子威胁女子意图强奸,自己是正当防卫。由于一时没找到受害的女子,小杰的话谁也不相信。就在法院即将判决之时,该女子出现了。法院最终判决小杰的行为是正当防卫,不需要承担刑事责任,更不需要赔偿。有关部门还给小杰颁了见义勇为的荣誉证书。

这是一个典型的正当防卫案例。在这里需要说明的是,在发生争执的过程中,如果小杰受到伤害,造成损失,怎么办呢?根据民法典规定,小杰可以直接向该施暴男子索赔。如果该施暴男子逃跑了,一时也找不到,或者找到了但该男子无力赔偿,被救的女子就应该适当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