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一男子为招待朋友,为其找来2名失足女。后来怎样了?
卖淫嫖娼是国家法律明令禁止的行为,是违法行为,自“扫黄打非”开展以来,警方一直大力打击此行为,但仍有人以身试法,冒着极大的风险组织、容留卖淫嫖娼活动。为什么国家要禁止他们呢?因为卖淫嫖娼会严重破坏社会生产秩序,危害社会治安。除此之外,卖淫嫖娼还极易传播疾病,对社会和个人的危害都是极大的。
根据相关媒体在1月21日的报道中得知,就在2021年1月20日这天,中国检察网上公示出来一份起诉书,这一份起诉书来自广东**市,在这一起起诉书中,披露了当地发生的一起性质恶劣的卖淫嫖娼案件。从通报中我们可以了解到,李某今年35岁,自幼在一个偏远的小上村长大,因为文凭不高,无法从事复杂的工作,最后走上卖淫嫖娼的道路,因涉嫌卖淫嫖娼被广东省**市警方抓获。
据了解,在2019年11月8日,林某某为了招待自己朋友郭某某与刘某某,便在坦洲某地预定了两间房屋,并且,林某某给彭某某打去电话,表示自己要招待朋友,让其介绍两名失足女过来为自己朋友服务。经过商议,林某某与彭某某协商好了包夜的价格,***计4000元。在林某某转去5000元(1000订金)后,彭某某便联系了失足女李某某,并且让李某某再带一名女子前往。
当晚10点左右,李某某与胡某某两人到达房间后,陪同郭、刘、林三人饮酒,并且与郭、刘两人在房内分别实施了卖淫嫖娼行为。2020年8月9日凌晨2点左右,警方在房内将四人抓获。2020年9月21日,警方抓获彭某某。
要知道君子爱财, 取之有道,我们和他人都是一样的,都有手有脚,别人可以通过踏踏实实的工作会换取金钱,我们也可以。林某某的这种行为既害了自己,也害了别人,希望他能够好好反思,今后好好做人,不要再做这样的事情了。
各地整治黄赌毒行动不断展开,这样的事件不在少数,而这些女子被抓后都有一样的说辞,都是因为来钱快,自己又不愿意去脚踏实地的工作。而对于失足女而言,依靠性别优势、身体优势是可以短暂地挣快钱,但是在担惊受怕、道德谴责下挣来的钱终归花着不光彩。通过自己双手努力合法挣来的钱,才能够花的有尊严,有底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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