贷款的人死了,家人要负责还吗
法律主观:
贷款当事人去世,所欠银行贷款根据实际情况由银行继续追偿:,(一)有担保,由银行向其担保人或担保机构进行追偿。,(二)无担保,死者名下遗产用于偿或其法定继承人履行偿还义务。,(三)无担保、无遗产,如死者名下无遗产,该贷款通常由银行作为坏账处理。,《民法典》相关规定: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以他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偿还责任。,一般向银行申请贷款的时候,都会要提供抵押物的,如果贷款还不上,银行就会通过法院起诉来拍卖抵押物,拍卖所得的款项就优先偿还银行的贷款。但信用类的贷款是没有任何抵押物的,人去世了或者贷款还不上了银行也没有任何抵押物来拍卖,但这笔贷款仍然是要偿还的,是需要拍卖借款人的其他资产来偿还债务。,死者的债务,由其遗产偿还。偿还之后,仍有遗产,剩下的由继承人继承。如果全部遗产不足清偿债务,在用遗产偿还之后,对剩下的债务,继承人没有代替偿还的义务。,当然,继承人如果自愿为死者偿还超过遗产实际价值的那部分债务,法律也是允许的。但是,应该把死者个人的债务与家庭债务区别开。如果以家庭中某一成员的名义去借债,借来之后用于家庭生活,这个家庭成员死后,不应把这笔债务算在他个人身上,而应该由全体家庭成员***同承担清偿责任。,如果死者留下的遗产无人继承,也无人接受遗赠,这些遗产应归国家或集体组织、有关单位所有。那么,死者的债务也就由接受遗产的国家、集体组织或者有关单位在遗产的实际价值范围内清偿。,对于死者生前应当缴纳的税款而没有缴纳的,和清偿一般债务一样,以死者遗产实际价值为限。以全部遗产折价缴纳税款后,仍欠税款,继承人若自愿代缴,尽管其没有这个义务,也不应禁止。,《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被继承人税款、债务清偿的原则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第一千一百六十二条清偿被继承人税款、债务优先于执行遗赠的原则执行遗赠不得妨碍清偿遗赠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第一千一百六十三条既有法定继承又有遗嘱继承、遗赠时税款和债务的清偿既有法定继承又有遗嘱继承、遗赠的,由法定继承人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法定继承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由遗嘱继承人和受遗赠人按比例以所得遗产清偿。,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未支付价金的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未支付价款或者报酬的,对方可以要求其支付价款或者报酬。,当事人一方不履行非金钱债务或者履行非金钱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对方可以要求履行,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一)法律上或者事实上不能履行;,(二)债务的标的不适于强制履行或者履行费用过高;,(三)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未要求履行。,质量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按照当事人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对违约责任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合同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受损害方根据标的的性质以及损失的大小,可以合理选择要求对方承担修理、更换、重作、退货、减少价款或者报酬等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在履行义务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后,对方还有其他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约定违约金的,可以要求违约方支付违约金。,有定金的: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违约责任。
法律客观:《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九条 分割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但是,应当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