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述公司的法律特征

公司的法律特征:

一、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

二、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三、公司从事经营活动,必须遵守法律、行政法规,遵守社会公德、商业道德,诚实守信,接受政府和社会公众的监督,承担社会责任;

四、公司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不受侵犯;

五、设立公司,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

合法性,即公司必须依照公司法律规定的条件并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设立,在公司成立后,公司也必须严格依照有关法律规定进行管理、从事经营活动。营利性,即公司应当通过自己的生产、经营、服务等活动取得实际的经济利益,并将这种利益依法分配给公司的投资者。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和国公司法》第三条

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中华人民***和国公司法》第五条

公司从事经营活动,必须遵守法律、行政法规,遵守社会公德、商业道德,诚实守信,接受政府和社会公众的监督,承担社会责任。公司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不受侵犯

《中华人民***和国公司法》第六条

设立公司,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设立条件的,由公司登记机关分别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

不符合本法规定的设立条件的,不得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设立公司必须报经批准的,应当在公司登记前依法办理批准手续。公众可以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查询公司登记事项,公司登记机关应当提供查询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