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期间休假政策是怎样的?

疫情期间休假政策仍然按照劳动合同法,劳动法的法律规定,不受影响。用人单位不得无故取消劳动者休假的权利。职工依法享有休假的权利,例如产假、婚假、丧假、探亲假等等,劳动者在工作和提供劳动后,有权利进行休息,休假,这是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明确规定的劳动者享有的权利。即使是在疫情期间,其休息休假的权力,也依法应当予以保障。因为防控疫情放假假期按照休息日处理,我国“法定”节假日***计11天,其中:春节法定节假日为3天,国务院办公厅基于国内疫情考量而延长2020年春节假期,此延长的3天不属于法定节假日。各地政府基于疫情防控需要而自行延长的假期,属于休息日,不属于法定节假日。延迟上班的用人单位可以用年假折抵,意味着后期职工可能就不能休年假了。对因受疫情影响职工不能按期到岗或企业不能开工生产的,要指导企业主动与职工沟通,有条件的企业可安排职工通过电话、网络等灵活的工作方式在家上班完成工作任务;对不具备远程办公条件的企业,与职工协商优先使用带薪年休假、企业自设福利假等各类假。

疫情期间工资应该怎么计算?

1、没有正常劳动的企业应当发放生活费因受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影响造成企业停工停产,职工没有提供正常劳动的,企业应当发放生活费,生活费标准按不低于劳动合同履行地职工最低月工资标准的70%执行。

2、生活费标准不低于劳动合同履行地职工最低月工资标准的70%市人力社保局在转发通知时同时明确,生活费标准按不低于劳动合同履行地职工最低月工资标准的70%执行。

法律依据

《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第六条职工依法享受的探亲假、婚丧假、产假等国家规定的假期以及因工伤停工留薪期间不计入年休假假期。

第四条年休假天数根据职工累计工作时间确定。职工在同一或者不同用人单位工作期间,以及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规定视同工作期间,应当计为累计工作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