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债务受法律保护吗

法律主观:

一、自然债务受法律保护吗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自然债务不受法律保护。自然债务是法定债务的对称性。债务根据其能否请求法律强制执行的保障,可以分为自然债务和法定债务。自然债务是一种失去了执法保护、无法申请强制执行的债务,因此自然债务不受法律保护。要能够向法院提供证据、收据等法律文件,证明债权和借款人的收据存在。

二、自然债务的诉讼时效裁判规则

自然债务 诉讼时效 在《 民法典 》中有以下内容:

(一)自愿履行部分自然债务,对余款仍享有时效抗辩权;

(二)债务时效中断,不因转让和催收而重新恢复起算效力;

(三)超过诉讼时效的自然债务,可作为行使抵销权标的;

(四)借款人就自然债务作出偿还承诺,应视为重新确认。

三、自然债务的抗辩权是什么

永久抗辩权又叫消灭抗辩权、毁灭抗辩权,是指抗辩权的行使可以永远拒绝相对人的请求权的效力。在诉讼上表现为可使原告的起诉受到驳回的判决。比如时效完成抗辩权。权利人在法定时效期限内不向义务人积极主张其债权,时效期限届满,即不能再请求强制义务人履行债务;如果权利人提出该请求,则债务人即享有时效完成抗辩权,拒绝权利人的请求,此时权利人虽然仍有债权请求权,但是义务人可以永远地反复地行使抗辩权,而使权利人的债权无法通过行使请求权来实现。

例如:诉讼时效已届满,债权人甲请求债务人乙给付,乙提出诉讼时效已届满的证据,这就是行使永久性抗辩权的行为,这种抗辩权可永久行使。又如,若存在合同请求权时, 合同履行 、代物清偿、提存,抵消、免除、解除合同等都构成永久性抗辩。

法律客观: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十三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民间借贷合同无效:

(一)套取金融机构贷款转贷的;

(二)以向其他营利法人借贷、向本单位职工集资,或者以向公众非法吸收存款等方式取得的资金转贷的;

(三)未依法取得放贷资格的出借人,以营利为目的向社会不特定对象提供借款的;

(四)出借人事先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借款人借款用于违法犯罪活动仍然提供借款的;

(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

(六)违背公序良俗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