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农村经纪人的管理应采用哪些对策?
(一)适度的行业规模
经纪行业的规模大小应与市场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随市场经济由低到高的发展进程,其规模也相应逐步扩大。同时,经纪行业门类众多,要注意行业的合理分布,既要建立综合性的经纪行业,又要发展专业性的经纪行业。综合性的经纪行业将不同商品的中介活动集中起来,可以同时提供不同种类商品的中介服务。凡国家允许进入市场交易的各种商品,例如商贸、科技、文化、金融、劳务、房地产及工农业产品、生产资料、进出口物资及各类经济和科技信息等,都可以提供经纪服务。专业性的经纪行业则只针对某一种商品进行中介服务。无论是综合性经纪行业,还是专业性经纪行业,都要适应经济的发展而发展,不能偏重于其中一种。
(二)适量而高素质的经纪人队伍
从量的角度来说,经纪人队伍的发展要与行业的发展规模相适应,经纪人太少则满足不了需要,不利于经济的发展;经纪人太多,超出实际需要,又会引起诸多问题。从质的角度说,经纪人作为商品中介服务人员,必须具备一定的法律知识和商品交易知识,而且品行端正、信誉优良。无论是法律素质、专业素质还是道德素质,都有一定的要求。一支高素质的经纪人队伍,是经纪行业健康发展的前提和保证。因此,必须大力培养和选拔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需要的经纪人,不断提高经纪人队伍的素质。
(三)规范而灵活的经纪方式
规范,是指经纪方式都有一定的操作规程。经纪人必须遵守操作规程,以保护客户的利益不受损害。使经纪行为规范化,是管理经纪业务和经纪人的核心。灵活,是指经纪方式可以是多种多样的,经纪人可以灵活多变地为客户提供服务,满足客户的需要。经纪行业采取的经纪方式可以是中介、委托代理服务,也可以是代购、代销、代储、代运、代加工、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信息咨询、交流服务等。但经纪人无论为客户提供何种方式的经纪服务,都要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操作,实现经纪方式的规范化。
(四)合理的佣金、税收、管理费标准
佣金,作为经纪人应得的合法报酬,应与经纪人所承担的风险挂钩,实现“高风险高佣金,低风险低佣金”。一般来说,成交额越大,佣金越高。佣金按照佣金率收取。佣金率是佣金与成交额的比例,随成交额的不同而变动。不同档次成交额,其佣金率不同,随成交额的提高,佣金率呈下降趋势。合理的佣金收入要体现公平原则,太高客户承受不起,太低则不足以补偿经纪人的劳动付出。
纳税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经纪人的佣金收入要按照政府的税法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
经纪公司、事务所或服务所为经纪人开展业务活动提供各种方便,作为补偿,要向经纪人收取管理费。
(五)建立完善的监督控制体系
一套完备的监督控制体系,由两个基本要素构成:
(1)完善的法律法规体系。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法制管理是最重要的管理手段。制约经纪行为的最根本的方法就是制定各种经纪法规,将经纪人的责任、权利和义务以法律形式固定下来。这些法规的内容,主要包括经纪人的资格条件及活动范围、登记发证程序、组织管理机构、中介行为准则、收费标准、违章违法中介查处等。
(2)完善管理组织体系。有了完善、健全的法规就必须有管理机关来执行这些法律、法规。因此,建立起配套的管理组织体系是十分必要的。
①政府要指定或设立专门机构对经纪行业实行严格管理和指导。在我国,工商、税务、审计部门等对经纪人都负有管理之责,其中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被指定为经纪人的登记主管机关。
②经纪行业要成立各类行业协会,实行行业管理。由于经纪业服务于各个领域,因此经纪人又可以分为现货、期货、证券、房地产、保险以及文艺、图书出版、体育等各个门类,每一类都可以成立各自的经纪人协会,以指导经纪业务的开展,经纪业作为行业整体,又可以组建不分类别的经纪人协会,制定经纪人整体发展规划,促进经纪行业的整体发展。也就是说,经纪人行业协会要形成一个网络结构,纵向有国家和地方的层次之分,横向又有各门类之分。
③各经纪人组织自身也要实行自我管理,制定内部管理规则。由于各级各类管理组织都要制定制度约束经纪行为。因此,严密的管理组织体系与配套、完善的法律法规体系,就构成了完备的经纪人监督控制体系。没有这样一套监控体系,就无法实现管理目标及其基本内容。
此外,在运用法律手段的同时,也要注意运用经济杠杆。经纪人受自身利益最大化的激励,合理的利益制约机制,有助于约束其经纪行为。合理的利益制约机制,包括报酬分配机制和风险分摊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