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服务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医疗机构和医疗服务市场监管机制和体制日益受到各级卫生行政部门的重视。2005年以来,通过专项行动解决了当前医疗服务市场存在的一些突出问题,但是以下深层次的问题仍待解决:
(一)相关医疗卫生服务监管的法律、法规及政策滞后。目前多数医疗监管的法规是十年前制定的,一些医疗服务市场的新情况没有相应的条款予以调整,有些违法行为有禁止性条款,却缺乏处罚条款或处罚条款力度偏低,导致医疗服务市场一些突出问题难以通过法律手段来解决,违法行为屡打不绝,屡禁不止。例如农村城市化和村改居带来的原乡村医生执业、《执业医师法》颁布后未及时办理医师资格认定人员的执业、执业医师异地执业、中医师及其他医技人员执业范围界定等问题,有关部门正在积极加强政策研究,通过采取疏堵结合的方式逐步加以解决。
(二)医疗服务网络和保障制度不健全,监督力量薄弱。一些地方的城乡医疗服务网络不健全,个别地方政府领导对打击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够到位,地方之间打击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工作发展不平衡。有的地方医疗服务监督工作起步晚,无论从人员配置还是经费保障都与繁重的医疗服务监督任务不相适应,特别是基层卫生监督机构执法能力较弱、执法手段的局限等问题较突出,农村地区医疗服务监督工作力量极为薄弱。另外,城市外来务工人员等缺乏法律知识和卫生常识,没有鉴别非法行医的能力,为了图求便宜而去无证诊所就医,也在客观上给非法行医提供了生存空间。
今后,要进一步加强医疗服务监管能力建设,提高执法效能,落实医疗服务监管责任。特别要健全基层监督网络,切实加强农村地区医疗服务监督工作。结合目前非法行医的表现形式和出现的新情况,今后要加强调查研究,建立有效的工作机制,提出治理措施。卫生部将联合公安部下发《关于在严厉打击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工作中加强衔接配合的暂行规定》,并要求各地普遍建立打击非法行医举报电话、举报邮箱,认真受理群众投诉举报,对大案要案抓住不放、挂牌督办,严惩危害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非法行医者。继续发挥媒体宣传作用,帮助广大群众提高对非法行医危害性的认识和自我保护意识。建立公示制度,定期公布打击非法行医工作取得的成果。加强基层卫生执法人员的培训工作,提高医疗执法水平。打击非法行医工作涉及多个部门,必须在当地政府统一领导下,各有关部门要将打击非法行医作为保护人民群众健康权益的重要任务,精心部署,狠抓落实。2009年将打击无证行医列为工作重点内容,针对药店非法开展诊疗等活动,卫生部拟与公安、食品药品监管等部门开展专项监督检查。
(三)医疗机构执业许可亟待规范。有些医疗机构的行政许可审批不规范,尤其是一些基层卫生行政部门在对医疗机构设置、命名、执业登记、校验上未能严格执行相关标准,甚至存在越权审批、违规审批问题。卫生部现已专门成立了医疗服务监管司,主要负责医疗服务行为的监督管理,着力提高监管水平。通过加强医疗行业监督管理,切实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和水平,以满足人民群众健康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