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明治维新时期的立宪经过了哪些过程

君主立宪的意思就是用宪法条文规定皇帝的权利义务。不过英国的君主立宪是用宪法条款约束君王,防止君主滥用权力。日本的君主立宪是以宪法规定君主专制统治是合法的,其实就是君主专制。所以日本的宪法是帮皇帝说话的。

你应该首先了解日本的幕府。日本的幕府是凌驾于天皇之上的中央政府机构,始于1185年终于1867年***682年,幕府本指将领的军帐,但在日本的特殊状况下,演变成一种特有国情的政治体制。明治天皇在明治维新之前的政治权利并不大,真正的权利中心在江户幕府的德川家掌握。1854年,美国人打开日本的大门,日本的民族危机逐渐加重,1863年,提出攘夷口号幕府的统治在西方列强的进逼下岌岌可危,日本的民主人士和开明的大名提出开港讨幕的口号。1867年即位的明治天皇下达了讨幕密令,通过战争击败了幕府,大正奉还,王政复古。天皇和倒幕派的势力得到加强和巩固。日本的天皇在二战战败之前,是拥有绝对权利的君主,日本的君主立宪制度并不彻底,在军国主义者的操纵下,日本只是立宪的君主制而已。日本的君主立宪,包括了很多的封建残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