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朝法律如何吸引人才 秦朝体制不受穷人欢迎吗

国历代人才体制中,“科举制”寿命最长,自隋唐起延续了一千三百年,直到中国帝制的结束;而寿命最短的人才体制是哪个呢?当属秦朝的入仕途径——“推保举”。

开创了中国诸多首创的大秦王朝,它的“推保举”选才制同它的王朝寿命一样,早早走入了死胡同。这是为什么?

且先看秦朝“推保举”之端倪,它主要有四原则:

其一,被推择者需有善行,有良好的品质。

其二,有一定年龄限制。根据秦律《内史杂》规定,“除佐必当壮以上”。《礼记·曲礼》曰:“三十曰壮”。可见,秦时为吏者必当壮年——30岁以上。

其三,家贫者不得被推择,据秦简《法律答问》可知,秦基层官吏系由豪帅担任,一般贫民并无进身之望。

其四,实行保举制,即推举选择者和任用者要对被“推举选择”者承担法律责任。据《史记·范雎列传》,范雎保举郑安平任将军率领秦军击赵,结果郑安平投降于赵,范雎因此受到牵连,“罪当收三族”。

根据以上四项原则的一、三条,当时的穷人均看不到“出人头地”的希望。

由乡里宗族长老保举,向朝廷推荐人才。这种制度大有弊病,宗族长老品评人物,多有私心,人不纳贿,则贤才亦不被推荐,能吹能拍又能送的,则不论其才德如何,皆荐举做官。有时即使是乡里无赖之辈,也能混进官场。

当时的不少有识之士看出了这种人事制度的弊端,提出附加考试。然而,这毕竟没有解决人才的海选问题,很多不向推荐人行贿的寒门子弟依然无法获得“准考证”,而一批“有关系”的无赖、伪君子则滥竽充数、混进了考场。

比如贫民出身的韩信,“贫无行,不得推择为吏”,就是一个活生生的例子。

因为是穷人子弟,奇才韩信当不了官,又不会经商谋生,所以几乎到了吃百家饭的叫花子地步。他的母亲死后,他穷得没钱办丧事,邻里和市井无赖都看不起他甚至羞辱他,深受刺激的他,对这种人才体制一定深恶痛绝,不能不说,是无望的体制,使他埋下了跳到体制外、干一番大事业的志向。

家境稍好的刘邦在秦朝的“推保举”选才制下,比之韩信,命运稍好些。据《史记·高祖本纪》,刘邦就是通过被“推保举”,成为沛县泗水亭长。那么,是谁推举了他呢?

一是邻里百姓的推举。二是秦朝县吏萧何等人的保举。少年刘邦时时以“信陵君”自居,乃好事之徒,但萧何独具慧眼,偏爱这个无赖。之后的穷人子弟韩信,也是经过萧何的大力推荐,从造反的“野路子”上,乘上了“入仕”的快班车。

在秦朝的人才体制下,永远看不到希望的两个人,一个穷人,一个无赖,一起做了这个王朝的掘墓人。他们的身后,还有一个寄生于这个体制的小吏萧何。穷人,无赖,小吏,联合起来向这个王朝人事制度发起挑战,这实在是对秦朝人才体制的巨大嘲讽。

尽管后来的科举考试制度也有弊病,但它的最大优点就是相对公平,铲平了准考的门槛。即以考生的分数而不是考生的家庭出身、血统、贫富以及弹性极大的所谓“德行表现”作为录取标准。比起令穷人子弟绝望的秦朝“推举保”来,还是质的进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