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家 有三个儿子 父亲健在 现在母亲生病 其中一个儿子只出钱 不出人 这能行吗在法律上有什么说法吗?

“常回家看看”已经写入法律,照顾赡养老人并不仅仅是支付生活费这么简单,还应当多回家看看父母,照料老人,嘘寒问暖,物质生活与精神生活相统一,如果子女不回家看望父母,可以找司法局、法院等部门调解,实在不行也可以通知其单位通报批评。

根据《中华人民***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

第十八条 家庭成员应当关心老年人的精神需求,不得忽视、冷落老年人。

与老年人分开居住的家庭成员,应当经常看望或者问候老年人。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保障赡养人探亲休假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