牺牲1个人的生命,挽救5个人,值得吗

这个问题真的是十分难回答,不过我愿意与你分享我的观点。首先,每个人的生命都是十分珍贵的,都是无可替代的。从法律上讲,你去杀死任何一个人都是不被允许的,即使是杀死一个人以拯救更多人,所以我们就不能杀死那个岔道上的工人、身边那个超级大胖、还有那个健康人。所以就不能杀死他们。但从另一方面讲,人是利益动物,5条命>1条命,所以有应该如此;但是我认为还是应该服从法律,还是别杀那一个人吧。案例3就比较特殊,我认为要救,而且得全救,得尽力救,没有足够的人的话,我们是可以向其他求助的嘛!还有第一个案例中,这电车的喇叭没坏吧,那我们就使劲按喇叭;喇叭坏了,我们就得使劲喊,就算喊破喉咙也得喊——人命关天哪。案例二呢,我们可以不管,因为法律中没有“见死不救”罪,我们只会受到道义上的谴责(事实上我们只是旁观者,可以说跟我们一点关系都没有);但是如果为了5条命,而去伤害一个无辜的人,那样我们就会受到道义上的谴责和法律上的制裁。当然,假如我是那个胖子,而我的生活有不如意。我就可能会去“舍身挡电车”。我们还是可以大声喊的。案例4,则相等明白了:不能去侵犯他人的生命健康权。我们还是可以向别的求助的。

所以,人的生命健康权是不能被侵犯的。还有,世上的任何事情都不一定只有两种解决方式或唯一一种解决方式,只要多想,就一定有好的方法。

最后,感谢你的倾听、阅读,别再烦恼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