牌匾与营业执照不符合怎么处罚
牌匾与营业执照不符合的处罚是:擅自改变经营者姓名和指定的经营场所不服从监督管理的,给予警告,或者处以一千元以下的罚款。擅自改变字号名称的,处以五千元以下的罚款。擅自改变经营方式或者超越核准的经营范围的,没收其非法所得,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的罚款。
办理公司营业执照需要准备什么资料?
办理公司营业执照需要准备:
1、公司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联合代理人证明书”(加盖公司公章)和委托人代表或代理人的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签名,应注明具体委托事项,权限受托人的身分和受托期限;
3、公司章程,由法定代表人签署;
4、公司营业执照副本的副本;
5、分公司营业场所使用证明书;
6、分公司的注册申请业务范围包括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在注册前必须报请批准的项目,并提交批准文件或有关部门的许可证副本或许可证证明;
7、要点公司的经营范围不得超过公司的经营范围;
8、国务院法律,行政法规和决定规定必须报设立分支机构的,应当提交有关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的复印件。
综上所述,牌匾与营业执照不符合会受到罚款处罚。
法律依据:
《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 第二十条
企业登记机关在办理企业登记时,发现企业名称不符合本规定的,不予登记并书面说明理由。
企业登记机关发现已经登记的企业名称不符合本规定的,应当及时纠正。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认为已经登记的企业名称不符合本规定的,可以请求企业登记机关予以纠正。
第二十三条
使用企业名称应当遵守法律法规,诚实守信,不得损害他人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