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地报案怎么打110成都

异地报案打110的方法如下:直接拨打110即可。

1、拨打110后,会被连接到当地的110报警中心;

2、报警中心会转接到最近的派出所或公安分局;

3、如情况紧急,中心会利用卫星定位系统确定报警人位置,并指派最近的警力前往;

4、如果无法亲自前往异地报警,可以委托律师代为报案;

5、报警后,警方会及时赶到现场并进行调查,必要时制作笔录并通知案件进展情况。

警务支援的其他联系方式:

1、通过当地公安机关的官方网站或者客户服务热线进行报案;

2、使用智能手机应用程序,如“警民直通车”等,进行在线报案或求助;

3、在一些城市中,可以通过社区警务站或者派出所进行面对面的报案;

4、对于紧急情况,还可以通过使用公***场所的报警装置或者紧急呼叫按钮求助。

5、在某些情况下,如果遇到交通事故,可以通过高速公路的紧急电话或者路边的求助电话报案。

6、对于非紧急情况,可以通过邮件或者书信的方式向警方提供线索或者报告事件。

7、在一些大型活动或者公***聚集场合,警方可能会设立临时报案点或者巡逻队伍,民众可以直接向在场警员报案。

综上所述,异地报案时直接拨打110,会被连接到当地报警中心并转接至附近警力,紧急情况下通过卫星定位迅速响应;无法亲自报案时可委托律师,警方将及时到场调查并跟进案件。

法律依据:

《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

第十条

行政案件由违法行为地的公安机关管辖。由违法行为人居住地公安机关管辖更为适宜的,可以由违法行为人居住地公安机关管辖,但是涉及卖淫、嫖娼、赌博、毒品的案件除外。

违法行为地包括违法行为发生地和违法结果发生地。违法行为发生地,包括违法行为的实施地以及开始地、途经地、结束地等与违法行为有关的地点;违法行为有连续、持续或者继续状态的,违法行为连续、持续或者继续实施的地方都属于违法行为发生地。违法结果发生地,包括违法对象被侵害地、违法所得的实际取得地、藏匿地、转移地、使用地、销售地。

居住地包括户籍所在地、经常居住地。经常居住地是指公民离开户籍所在地最后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但在医院住院就医的除外。

移交违法行为人居住地公安机关管辖的行政案件,违法行为地公安机关在移交前应当及时收集证据,并配合违法行为人居住地公安机关开展调查取证工作。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

第十五条

刑事案件由犯罪地的公安机关管辖。如果由犯罪嫌疑人居住地的公安机关管辖更为适宜的,可以由犯罪嫌疑人居住地的公安机关管辖。

第十六条

几个公安机关都有权管辖的刑事案件,由最初受理的公安机关管辖。必要时,可以由主要犯罪地的公安机关管辖。

第十七条

对管辖不明确的刑事案件,可以由有关公安机关协商确定管辖。对管辖有争议或者情况特殊的刑事案件,可以由***同的上级公安机关指定管辖。

第十八条

县级公安机关负责侦查发生在本辖区内的刑事案件;地(市)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重大涉外犯罪、重大经济犯罪、重大集团犯罪和下级公安机关侦破有困难的重大刑事案件的侦查。

第十九条

公安机关内部对刑事案件的管辖,按照刑事侦查机构的设置及其职责分工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