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片版权的合理使用-使用图片如何不侵权
怎样合理使用网上的图片?关于图片版权问题,希望相关法律人士给予详细解答,谢谢!
首先可以肯定你提出的图片无论是美术作品还是摄影作品或者设计图等相关作品都应当受到我国著作权法的保护。但是相关时事新闻的图片或者依职权发标的图片已经超过了保护期限的图片作品除外。保护期限一般为五十年,作品的人身权除发表权外,保护期限不受限制。也就是理论上永久保护。
我国著作权法规定的作品的著作权主要体现了十七种。包括人身权益和财产权益具体种类不多说了。理论上,其中的署名权、发表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是不能侵犯的。
但是在实践中,上述权利都存在许可他人行使的情况。比如署名权和发表权,在委托创作合同中,有的当事人直接约定了署名权归属。至于修改权和保护作品完整权的许可行使更是数不胜数。有人可能质疑修改权和改编权的区别,理论上是不同的两个权利,但是实务中区分的意义不大。没有人改编后还使用原作品的名字。至于在原作上直接修改的更是少见。即使有可能权利人也无法主张权利了,因为直接修改原作一般都存在于艺术品收藏的修补上。以上只是从实务出发,不能涵盖全部著作权法意义上的作品。
现在网络上的图片数量比较大。未经著作权人许可而使用的现象比较常见。这种使用不仅限于自然人还有很多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也在大量使用网络图片。除合理利用外,其余的使用毫无疑问这是一种侵权行为。
但是,由于网络系统庞杂,虽然使用了,但是被发现也不容易。我这么说不是鼓励大家不当利用网络资源,侵犯作者的合法权益。所有人的合法权益都都不容侵犯,都应当受到平等的保护。
使用我国著作权法意义上的作品分两种情况:1是需要经过著作权人许可并支付报酬才能使用,2是无需经过许可但是应当支付报酬使用。
如果你是自己使用,那么根据我国著作权法相关规定,自己学习、欣赏、研究的图片是无需经过著作权人许可也无需支付报酬的。另外适当引用也是属于合理利用的范围。还有教学使用、馆藏、执行公务合理使用的图片都是正当利用。无需经过许可也无需支付报酬。
除上述情况外,使用图片未经过著作权人许可可能导致一些法律后果。
主要的有赔礼道歉赔偿损失。还有其他的一些中性规定:停止侵害,消除影响,情节严重的可能需要承担刑事责任。当然这种情况比较少见。赔偿损失的计算方法一般按照实际损失和违法所得计算。
这里的实际损失一般包括可得利润以及制止侵权的合理支出。但是需要注意的是举证责任在著作权人。最高人民法院的相关司法解释直接给出了计算方法。这种计算方法具有一定的局限性,可操作性看起来很强,其实限制了当事人的权益。不过这种司法解释是结合我国当前的实际情况制定的,具有一定的科学性。具体规定我就不多说了。
合理支出包括取证支出和律师费。不过要注意证据符合相关规定。
还需要指出的,为了审理方便司法解释还规定了当事人可以协商确定损失。这也为顺利解决该类案件创造了条件。不过似乎有点画蛇添足。
如果不能适用上述规定,我国著作权法规定了最高赔偿上限人民币五十万元。这个数字当时看来算是中庸。不过现在看看当时制定上限的动机太过明显。
很久没看书了,里面难免有写纰漏。对不对的你自己理解吧。
有问题可以再提问,我有空的时候就会回答了。
使用图片如何不侵权使用图片不侵权的方法就是要经过原图片著作权人的同意,有的需要支付报酬,按照约定支付报酬后再使用,如果不是原创的,有合理使用法定许可的情况下也能够使用。那么接下来将由我为您介绍关于使用图片如何不侵权的相关内容。
一、使用图片如何不侵权
“先授权后使用”是基本原则。
首先,任何一张图片,无论是拍摄的还是创作的,只要构成了作品,就受著作权法保护。包括互联网上的图片作品,如果没征得版权人许可,肯定是不可以随意使用的。著作权法所保护的是“作品”,是指文学、艺术和科学领域内,具有独创性并能以某种有形形式复制的智力成果。
我国法律也规定了个别的例外情况。这其中主要包括两种情形,即法定许可与合理使用。
涉及“合理使用”的规定主要在著作权法第二十二条中,其中规定了十二种情况的“合理使用”,在这些情况下使用作品,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不向其支付报酬,但应当指明作者姓名、作品名称,并且不得侵犯著作权人依照本法享有的其他权利。
著作权法上的“法定许可”,是指社会公众无须经过著作权人的同意,在支付合理报酬的情况下,依据法律规定直接获得作品的使用许可。著作权法规定了5种“法定许可”的情形,《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又增加了2种“法定许可”。
“即使属于著作权使用的法定许可情形,使用人依然需要支付著作权人相应的报酬,除非这个作品已经过了保护期,他已经不再享有著作权。这是著作权的法定许可与著作权的合理使用最主要的区别。”郭禾告诉记者。
二、侵权图片赔多少钱
一张图片侵权要赔偿几百元,几千元甚至是几万元几十万元不等。发生图片侵权,赔偿标准应按照以下因素顺序确定。
1、图片权利人的实际损失或图片侵权人的实际侵权数量;
图片侵权应先考虑实际损失,即图片权利人的实际损失或图片侵权人因侵权行为给权利人带来的实际损失。
2、图片侵权人的非法盈利;
权利人的实际损失无法估算的,赔偿标准还可以按照图片侵权人的非法盈利多少来估算需要赔偿的数额。
3、上述都无法确定时,由法院根据具体详情来判决。
权利人的实际损失和侵权人的非法盈利都无法估算时,法院将根据双方提交的证据分析具体的情形,最后根据实际的情形来确定赔偿的多少。
三、被起诉侵权怎么处理
在接到法院通知之后,不要慌乱,需要明确以下几点:
第一、要弄明白是否真的侵权。这一点是应诉的重中之重,首先要弄明白对方是否真的具有独占权,有的时候,对方的独占权利由于没有按时缴纳年费等已经不受法律保护,又或者对方的该项专利存在某些问题,不符合专利申请条件等,这些都需要审查。其次是要把自己的产品与该专利进行比对,尤其要注意专利中的技术特征,如果自己的产品不符合这些特征,是可以作为未侵权辩护的理由的。
第二、如果真的是侵权了,就要积极地承担侵权责任,一般来说,需要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偿损失。
第三、对于被诉侵权,建议委托专业律师进行处理,毕竟专业律师对于案件中的着重点把握的更加清楚。其专业能力能提高己方胜诉的几率。
以上就是我整理收集的关于
使用图片如何不侵权
的内容,希望对您的疑惑有所帮助。综上所述,使用图片不侵权的方式就是不违反法律侵权行为方式,必须取得同意或者是具有其他合法事由。
关于网络图片的版权问题侵权与否要看图片使用者是否用作商业用途。若属于以下规定的十二种合理使用的情形,则不属于侵权:
《著作权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在下列情况下使用作品,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不向其支付报酬。
(一)为个人学习、研究或者欣赏,使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
(二)为介绍、评论某一作品或者说明某一问题,在作品中适当引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
(三)为报道时事新闻,在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中不可避免地再现或者引用已经发表的作品;
(四)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刊登或者播放其他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已经发表的关于政治、经济、宗教问题的时事性文章,但作者声明不许刊登、播放的除外;
(五)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刊登或者播放在公众集会上发表的讲话,但作者声明不许刊登、播放的除外;
(六)为学校课堂教学或者科学研究,翻译或者少量复制已经发表的作品,供教学或者科研人员使用,但不得出版发行;
(七)国家机关为执行公务在合理范围内使用已经发表的作品;
(八)图书馆、档案馆、纪念馆、博物馆、美术馆等为陈列或者保存版本的需要,复制本馆收藏的作品;
(九)免费表演已经发表的作品,该表演未向公众收取费用,也未向表演者支付报酬;
(十)对设置或者陈列在室外公***场所的艺术作品进行临摹、绘画、摄影、录像;
(十一)将中国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已经发表的以汉语言文字创作的作品翻译成少数民族语言文字作品在国内出版发行;
(十二)将已经发表的作品改成盲文出版。
一般需要检查图片的许可协议,如果是第一手的照片,有水印或声明需要版权的,就不能擅自使用。
请问你老人家识字吗
扩展资料
怎么看图片有没有版权
在网络首页搜索自己想要的图片。
搜索完成之后点击进去图片主页面,注意观看右下角的版权信息栏目,如果是有的,一般都是有版权的信息。另外一般高清像素高的图片也多有版权,具体的可以点进去仔细的观看一下,或者注明图片的来源。
有版权的图片需要获得作者的授权才能用于商业用途,不要盗用。
参考资料
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和国著作权法》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