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名合同包括哪些
无名合同包括以下几个:
1、纯无名合同。合同的内容与有名合同毫无关系的合同,不属于任何有名合同的范围之内;
2、准混合同。在一个有名合同中,既有属于典型合同的内容,也有有名合同的有关法律中未予涉及的内容;
3、混合合同。一个合同所包含的内容有几个有名合同内容的综合的合同;
4、对向联立合同。两个以上的有名合同或有名合同与无名合同不失个体独立存在而相结合的合同。
无名合同的法律适用规则
无名合同的法律适用规则如下:
1、单纯结合。通常因同一主体之间为实现一定的经济目的而订立合同的行为,使相互元实体牵连的合同在外观形式上相结合;
2、依存结合。单方依存,一个合同的成立依存于另一个合同的存在;
3、附条件结合。约定条件成就后,使甲合同效力终止,乙合同即发生效力。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六条
当事人对合同条款的理解有争议的,应当依据本法第一百四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确定争议条款的含义。
合同文本采用两种以上文字订立并约定具有同等效力的,对各文本使用的词句推定具有相同含义。各文本使用的词句不一致的,应当根据合同的相关条款、性质、目的以及诚信原则等予以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