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村委会开的宅基地证明,没有建房许可证,这样的房屋算违法吗?

从理论上讲,村委会不具备这种资质,这就要看房子建在了什么位置上,如果没有任何影响,睁只眼闭只眼也能说得过去,如果建在了不该建的地方,村委会这个“证明”只能是废纸一张。

在纯农村农民建房涉及的问题不是很多,在城市郊区农村建房,为什么要经过规划部门下发准建证?这里涉及的问题太多,比如自来水管道,高压线管道,通讯管道,煤气管道,或者是城市长远规划,这些情况城市规划部门都是一清二楚的,如果未经过规划部门审批,往往就会造成很多麻烦,假如把煤气管道接口处建在房子下面,后果会怎样,谁都难以预料。所以必须经过主管部门的批准,即是一种常识,也是国家的授权。也只有主管部门审批才可以有效。

村委会岀具证明,只能证明这个农民是本村农户,符合建房条件,村委同意在本村建房。对于其他事宜村委会是不能证明的,说白了这个证明是不具备法律效益的。因此农民应在取得村委会同意情况下,到相关主管部门办理有关手续,拿到合法手续,任何时候都不用担心。

在农村经常岀现这种情况,农民觉得村干部是农村的一家之主,村干部答应的事,就不用再去麻烦办手续了,反正有村干部做证。其实如今是法制 社会 ,公事公办,有时候差了手续就会很麻烦,比事先更麻烦,甚至收不了场,这样的实例不是少数。农民不要大意,更不要怕麻烦,该办的一定要依法办好,不要等到有事了才后悔。

村民委员会没有权力给你开一个宅基地证明。这是因为农村人家的宅基地使用证的审批发放是县市以上国土部门,不但村民委员会没有权力,就是乡镇也没有这个权力。

八十年代前农村人家的宅基地使用权证是乡镇人民政府,(七十年代在政府办公室,有秘书签字盖章)九十年代农村人家的宅基地使用权证的审批权收归县市,二000年农村人家的宅基地使用权证审批权收归省市人民政府。二0一0年后,农村人家的宅基地使用权证停止审批。

根据这些情况,你建的房子是违法的。

住有所居,是人类生存需要。农村在过去审批宅基地还算比较合规正常。个人提出申请,村委会初步审核,然后再上报乡镇,乡镇上报县里土地局,符合条件很快就审批下来,就可以修建了。

但是现在不知什么时候这一套审批制度就没有了,其它地方不知道,我们这里总是很乱。农村老百姓符合条件想修房三番五次申请,几年没有结果。所以没有住房者急需要修建,也不管那些条条框框,清规戒律了任意找一处自认为合适的地方进行修建。

上面批不下来,老百姓也不傻,总要找村委会说明自己修建房屋一事。弄个修建证明,或者点头默认也算。心里修建总感到踏实一点。万一到时处罚时有人给你说一句话,就能顶大事。躲过处罚,或者处罚很轻。

农村乱修乱建现象很多, 出现这种现象说实话也不能怪罪农民,农民没有住所,总不能因为多年不批让农民露天居住吧。如果严格按照规章制度来说,村委会证明没有什么法律效力。但是总能说明农民修建村委会是知道的。不是擅自决定私自修建的。农民村委会都是迫不得已。这样修建虽然不合法但也合情合理。

以上是本人的理解看法,欢迎大家提出不同的观点,谢谢大家。

这个问题呀,应当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在农村,实行的是一户一宅宅基地管理办法,但是,在有的家庭,因为种种原因,没有按时申请到宅基地,由于没有宅基地,也就没有房屋,可能就找到村里,要求村里先帮助解决没有宅基地,没有住房的困难,村里根据实际情况,就开了一个宅基地的证明,村民在村里开具的宅基地证明之后,为了解决自己家住房的问题,就把房屋盖上了。

从法律的角度上看,没有宅基地使用许可证,是不允许盖房子的,盖了房子也办不下来房屋产权证的,也就是盖的房子是违法的,虽然宅基地的最后审批不是村委会的权利,但是,也是需要村委会同意的,在具体情况面前,为了帮助没有宅基地,没有房屋的村民解决没房的困难,村委会也可以开具宅基地证明的,这样也是村委会帮助没房的村民解决了实际困难了!

既然有村委会开具的宅基地的证明,而且房子也已经盖好了,那么当务之急,就必须要按正常的申请渠道,通过村民小组,通过村委会向上级宅基地的管理部门申请一户一宅宅基地的,宅基地的申请,也是必须要经过村委会审核的,由于村委会原来就已经同意了,估计你按正常渠道申请的宅基地也能获得批准的,当宅基地的申请批准下来之后,就要马上向房屋产权部门办理房屋产权证的,这样的话,你的房屋产权证也就能办理下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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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情况,具体情况要具体分析。比如虽说你的宅基地合法,但是在下列情况下,建房没有得到许可是违法的。1、你的宅基地所处位置有可能要搬迁。2、你的宅基地在公路两边规划范围之内。3、你的宅基地在村街道改造范围之内。这三种墙况,如得不到有关部门审查同意,属私搭乱建,有混水摸鱼,骗取国家补贴嫌疑,宣布为违法理所当然。

一般情况下,如果不是以上条件,在自家宅基地上建房是不受干涉的。好多农村建房并不需得到上级有关部门批准。仅仅是注意以下几点而已。1、房屋建在自己宅基地范围之内。2、得到四邻同意。得到四邻同意的目的,也仅仅是证明你听建房子并未超出自己宅基地边界而已,避免产生纠纷。

首先明确,村委会是群众自治组织,不是基层政府。 村委会从来都没有审批宅基地的权力和资格 ,但宅基地要审批,村委会是第一道关口,负责很多基础性工作,你的宅基地要审批,必须经过村委会的初审同意、上报相关政府部门审批、出具《建房用地许可证》、《村镇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等法律文书。

所以,村委会开具的证明,不是合法的建房审批资料,仅仅有这样的证明,还是违法建房。

一、在宅基地审批中,如何看待村委会

村委会是"关卡",负责建房条件的初审,包括户口、人口数核定、可审批面积初审等,只有符合条件的资料,村委会才能上报上一级政府部门审批。村里不上报,你就“死翘翘”,所以实际生活中,村委会虽无审批权,但又比上级审批部门更重要,一般的常规就是村里上报了,上级也就审批通过了。

但,现实情况是,建房户多,建房指标有限,往往要排队,这个“谁优先”,就是村里的权力了,基本也就是村支书的权力了。

所以,现实生活中,按照我们的人情 社会 看,建房户要跟村支书搞好关系,怎么个搞法子,就是“八仙过海 各显神通”了,你懂的。

请注意一个情况,跟村干部搞关系,你也要知道,自己建房的位置,难度大不大?比如要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的,目前看来几乎不可能,而村干部乱答应、乱承诺,要你源源不断的“孝敬”,最后事情也办不了。或者说“你造着好了,村里同意的”这样的糊涂话,万万不可“未批先建”。

二、目前最新的宅基地审批流程

当前,宅基地审批权限已有自然资源局 划转给农业农村局,但按照“权力下放”, 基本上各地审批权就是乡镇人民政府,县级自然资源部门和农业农村局备案。所以,明确的是 宅基地最终审批权就是乡镇政府。主要流程如下:

1、农户申请。按照“一户一宅”原则,提出书面申请。

2、村级讨论,公示。将建房户的人口、面积、位置等上墙公示。

3、村级审查上报乡镇人民政府审批。公示无异议的,上报。

4、乡镇相关部门审核。一般是乡镇的村镇建设办公室负责综合条件的审查,乡镇自然资源所审查建房地块是否符合国土空间规划,符合的颁发 《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这个证书就是法定合法证书。

5、乡镇审批。出具 《农村宅基地批准书》 ,上门的红头印章,必须是“XX乡镇人民政府”。

6、县级自然资源局和农业农村局备案。

7、放样。确定建房位置、标注界桩。

8、竣工后验收。有乡镇人民政府组织验收,符合要求的出具 《验收意见表》。

9、办理不动产登记。根据验收意见表及其他相关资料,不动产登记部门办理宅基地确权登记。

至此,宅基地建房所有程序完成,你的房子才是合法有效的。

三、几点建议

1、不要“未批先建”。 最近农村宅基地建房抓的紧,特别是占用耕地私自建房的,都有巡逻队员在到处跑的,一般也建不完成,就算建完了很有可能要拆除。这样就真的是“房财两空”了。

2、通过审批的,严格按照审批位置、面积建造。

严格按审批相关要求建房,如果超面积占地建房,无法通过验收,也无法办理不动产权证。不要想着“找熟人、托关系”,现在的情况,不会有公职人员愿意冒这个风险。

3、跟周边邻户搞好关系。

农村邻居关系也很重要,特别是建房这样的大事,总有影响到邻居的事,或出入引路、或日照遮挡,邻居总是投诉也影响你建房,也头疼。

你的这种情况,按照新的《土地管理法》和《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肯定是违法了,如果你是农民,就违反了《土地管理法》第七十八条“农村村民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建住宅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房屋”的规定。

按照新的《土地管理法》和《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的要求,如果农村村民要建设住宅,首先应当以户为单位向你村村委会提出申请:申请必须要依法经你村村委会讨论,并征求你村村民的意见,还要在你村村集体范围内进行公示,无异议才能报你所在乡(镇)人民政府审核批准。审核批准后你才能建设住宅。

你只有村委会开的宅基地证明,首先这个证明不知具体内容是什么,但从“宅基地证明”这五个字理解,村委会没有这个职权,这是无效的。盖住宅的土地性质和用途是要相关有职权的部门认定的,不是村委会说这是宅基地,那就是宅基地了。

别一个就是你建住宅的时间,如果你是2020年7月以后盖的,占的土地性质又是耕地,后果可能要依法拆除。2020年7月之前盖的,还要看当地政府的具体政策、执法力度和你具体建住宅的土地性质和是否符合规划等。

有村委会开的宅基地证明,说明你申请使用宅基地的申请得到了批准,取得了宅基地的使用权,所以村委会才会给你开宅基地证明,要不然村委会是不会给你开证明的。

但是宅基地证明,只有证明你对这处宅基地拥有使用权,并不代表你就可以在这处宅基地上面建房,因为建房需要建房审批,只有通过审批取得了建房许可之后,才能在宅基地上面建房。

你没有建房许可证,说明你取得宅基地之后,并没有申报建房,就擅自动工兴建了房屋,这种情况属于未批先建,违反了《城乡规划法》的规定。

未批先建属于违法行为,但是并不是说你建的房屋就属于违法建筑,因为在生活中,很多村民对政策不了解,不知道建房还要审批,自认为取得了宅基使用权就直接可以建房了,所以才会导致一些未批先建的情况发生。

至少说建的房屋属于不属于违法建筑,要看两个方面的条件:一是宅基地使用面积有没有超标,每个地方能使用多少面积的规定都有明确规定,像我所在地规定,每户最高不能使用超过120平方米的宅基地,如果超过了120平方米,属于非法占地,建的房子肯定属于违章建筑。

二是房屋的高度有没有超标,农村建房有严格的高度标准。一般来说每层房屋的高度不得超过3.3米,建两层就是6.6米。我们这里规定,在农村只能建不超过2层的房屋,也就是说房屋的高度最高不得超过6.6米,超过属于违章建筑,得整改。

如果说你未批先建房屋的面积和高度都在当地规定的范围之内,只是没有办建房手续,那就不属于违法建筑,可以去补办手续,反之,你没有办建房手续,建的房屋还违反了当地的一些规定,那就不好说了,有可能会被认定为违法建筑。

只要有违,国家就敢拆,基本违建的都是知法犯法,他们都认为政府要钱,只要给钱,什么违法行为都可以保住,所以很多人都藐视国家的法律法规,把国家的法律法规当儿戏,以为违建了到时出些钱就能保住自己的违法行为,都说政府见钱不叫法律,所以才会造成腐败多多,如果不拆违建的,确权登记有何意义!国家的法律有何意义,国家要法律干嘛?法律是用来惩治违法者的,不是用来保护违法者的,希望国家人员要以公平公正公开去服务人民群众,依法治国,人民才会大力支持你们的做法,如果藐视法律,包庇法律,一切都会完蛋的!

有村委会开的宅基地证明,没有建房许可证,这样的房屋算违法吗?这个问题小焦来回答!

大家好,我是村官小焦!

在自家的宅基地上建一栋条件不错的,属于自己的房子,这应该是所有农村人最最基本的愿望了,毕竟房子可算是自己的资产,为世世代代农民提供最基本的庇护,很多农村人不惜借债也要把房子建起来,所以足可见房子在农村人心目中的地位。

但是,在农村建房子说起来是一件简单的事,但做起来真不简单,除了后期的规划建设,组织工人,准备物料等,光前期的审批手续就不好弄,程序是非常多的。

在我们这里, 一般农民要想修建房屋,需要先向村委会提出建房申请,然后村委会对申请建房的村民具体情况进行初审, 并对宅基地就行初步的划定,之后就会把申请提交到镇上的村建部门。

镇上村建部门接到村上上报的材料后,就会联合国土部门(现在归农业农村部门了)上门对农户的情况和宅基地就行现场查勘。重点要看农户的户口是不是在本村,是不是符合“一户一宅”的相关规定,宅基地的面积合不合规等等。同时,还要看宅基地是不是在基本农田上,以及宅基地的划定是不是符合当地的村建规划等等;

等到镇上这些工作完成之后,村民情况都符合的话, 还需要到住建部门去交规划费, 我们这里是26元/平方米,120平米就需要3000多块钱,真的很贵!

等到上面所有的程序都走完了之后,村民会收到宅基地审批书或者建房许可证,这时候就可以择日动工修建了。如果上面任何一项程序没有走到位就开始修建的话,那村民修建的房屋肯定就是违章建筑了,这一点毋庸置疑。

所以,关于问主的问题, 只有村委会开的宅基地证明,没有建房许可证,这样修建的房屋肯定就是违章建筑,严重的会被拆掉。

好了,今天就回答到这里,欢迎关注村官小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