妻子有外遇要离婚

一方有外遇导致婚姻破裂的,无过错方可以提出索赔要求,同时需要提供证据证明。

根据婚姻法第46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提出损害赔偿,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1重婚的 2 有配偶与他人同居的 3实施家庭暴力的 4 遗弃、孽待家庭成员的。

损害赔偿包括物质算害赔偿和精神损算还赔偿。赔偿以金钱的方式表现。

但无过错方应但承担举证责任,这是现实中的难点

因此,若希望获得补偿,则需要准备搜集证据。

另外,孩子抚养费:

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7条的规定:子女抚养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生活水平确定,有固定收入,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收入的20%至30%的比例给付。负担2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50%。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离婚后子女抚养费的支付方式主要有按月给付和一次性给付两种,离婚双方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协商决定抚养费给付方法,可以选择除上述两种方法以外的其他方法给付抚养费,比如按年给付,或按收入情况给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