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美法系中的死刑问题!

英美法系,又称普通法法系。是指以英国普通法为基础发展起来的法律的总称。它首先产生于英国,后扩大到曾经是英国殖民地、附属国的许多国家和地区,包括美国、加拿大、印度、巴基斯坦、孟加拉、马来西亚、新加坡、澳大利亚、新西兰以及非洲的个别国家和地区。到18世纪至19世纪时,随着英国殖民地的扩张,英国法被传入这些国家和地区,英美法系终于发展成为世界主要法系之一。英美法系中也存在两大支流,这就是英国法和美国法。它们在法律分类、宪法形式、法院权力等方面存在一定的差别。 英美法系的只要特点是注重法典的延续性,以判例法(简单解释判例法就是以前怎么判,现在还是怎么判)为主要形式。

◇美国

美国各司法管辖区死刑执行方式并不统一,以注射为主的5种执行方法并存。

绞刑:1890年前,绞刑一直是美国最主要的死刑执行方法,现在仍在特拉华州、新罕布什尔州、华盛顿州使用。绞刑在目前美国最少适用,也被认为是最不人道的执行方法。

枪决:目前只有犹他州和爱达荷州将枪决作为死刑的一种执行方法。这两个州都允许注射刑作为一种替代方法。

电椅刑:目前有10个州采用电椅刑作为死刑的执行方法。其中只有内布拉斯加把电椅刑作为死刑的惟一方法,其他9个州都把电椅作为死刑可选择的方式之一。

毒气刑:目前有5个州仍采用毒气刑作为死刑的一种执行方式,但这5个州都把毒气刑作为注射刑的一种替代方法。这5个州是亚利桑那、加利福尼亚、马里兰、密苏里和弗吉尼亚。

注射刑:注射刑产生于19世纪70年代。俄克拉荷马州是第一个用法律规定注射刑的。目前,全美有39个司法区把注射作为死刑的执行方法。

◇英国

1969年12月18日,英国议会通过投票废除极刑。3年前,下院

通过了这项议案,今天上议院用口头表决通过了此案。1970年7月

31日提出的允许死刑的修正案已被取消。

英国唯一的死刑方式历来都是绞刑。1957年规定,该种刑罚

适合于抢劫杀人,拒捕杀人和杀害警官。可是在越来越多的情况

下,罪犯被判为终身监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