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里建垃圾池有法律规定吗?离居民家多远可以建,能否建在居民家门口

小型转运站每0.7~12设置一座,用地面积不小于1002,与周围建筑物的间隔不小于5,大、中型转运站每10~152设置一座,其用地面积根据日转运量确定,供居民直接倾倒垃圾的小型垃圾收集、转运站,其收集服务半径不大于200、占地面积不小于402。

法律分析

农村垃圾池离住宅的距离法律上没有规定,关于这个问题是没有明确规定的,一般是划片来分,基本的米数应该在30~50米,但这个是可以根据自己居住地的情况改变的,因为这个是为了方便群众来做的,如果不变是可以反应的,这个权利是村民该有的,建议先和村委协商吧。1、表内用地面积不包括垃圾分类和堆放作业用地,2、用地面积中包含沿周边设置的绿化隔离带用地,用地面积可根据绿化率的提高而增加,3、表中转运量按每日工作一班制计算,4、当选用的用地指标为两个档次的重合部分时,可采用下档次的绿化隔离带指标,5、二次转运站宣偏上限选取用地指标,垃圾转运站外型应美观,并应与周围环境相协调,操作应实现封闭、减容、压缩,设备力求先进。飘尘、噪声、臭气、排水等指标应符合相应的环境保护标准,转运站绿化率不应大于30%,垃圾转运站内应设置垃圾称重计量系统,对进站的垃圾车进行称重。大中型转运站应设置监控系统。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和国农业法》 第十条 国家实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制度,依法保障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的长期稳定,保护农民对承包土地的使用权。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的方式、期限、发包方和承包方的权利义务、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保护和流转等,适用《中华人民***和国土地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在家庭承包经营的基础上,依法管理集体资产,为其成员提供生产、技术、信息等服务,组织合理开发、利用集体资源,壮大经济实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