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住工建设有限公司法人奚国荣是不是他兄弟!在海阳核电拖欠工资,
上海住工建设有限公司法人奚国荣是不是他兄弟!在海阳核电拖欠工资,
如有拖欠工资这种情况发生,你要与其他一同被拖欠工资的工友们一起,蒐集和保留对方拖欠工资的具体事实和确凿证据,派代表到当地有管辖权的劳动监察部门反映和投诉,请他们帮助你们催讨被拖欠的工资。如果还是不能解决问题或你们对其结果不满意的话,就向法院起诉处理。要注意保持冷静和克制,不要以过激的行为与对方发生其他冲突事件。
拖欠工资统一举报电话:12333。找劳动监察部门帮催讨工资,成本低、时间短、手续简便,是催讨被拖欠工资的首先选择。
无锡嘉力电力建设有限公司法人江苏嘉力电力建设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程式码:91320282250460149J 法定代表人:王铁君 登记机关:宜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成立日期:1993年03月19日
江苏荣邦建设有限公司法人是吴良锁吗?不是
法定代表人:王云堂 登记机关:徐州市铜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成立日期:2008年02月03日
陕西中麟建设有限公司长期拖欠工资工资按月发放,隔月发放违法,本月工资下月发合法。拖欠工资,不发工资、克扣工资劳动者可以打12333电话投诉,该电话是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电话。也可以到当地劳动局监察大队投诉。
由于公司未能按时发放劳动报酬,劳动者可以提出辞职,并要求经济补偿。劳动者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行政部门进行举报,由劳动监察大队责令用人单位支付工资,劳动监察大队协调不成的,劳动者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对劳动仲裁裁决拒不执行的,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金华市博涵建设有限公司法人代表明建光伏 为您解答!
公司( 查询篇 )
公司所在地,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网站上可以查询
步骤
1、登入某某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网站
2、点选“企业名称查询”
3、输入需要查询的公司全称“某某市某某公司”
4、名称无问题就会显示公司的注册编号、注册时间、法定代表人、登记机构、经营范围等资料
温州有一家华晨建设有限公司吗请问温州华晨建设有限公司法人姓名
温州华晨建设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程式码/注册号: 330381000143475 法定代表人:胡昌志 登记机关:瑞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成立日期:2011年09月08日
我有限公司法人拖欠工资,股东的征信会受到影响吗?这个要看你们拖欠工人工资的情况了。比如说有没有法院裁决,判决。或者劳动部门 *** 部门介入等。如果只是暂时的,没有经过这些官方,介入的话都不会,有征信影响。但是作为一个,有未来的企业的话,尽量不要拖欠工人工资。希望你能采纳。
江苏骏龙建设有限公司拖欠工资真假拖欠工资,不发工资、克扣工资劳动者可以打12333电话投诉,该电话是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电话。也可以到劳动局监察大队投诉。
工资按月发放,隔月发放违法,本月工资下月发合法。
《劳动法》第五十条: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七条: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 由于公司未能按时发放劳动报酬,劳动者可以提出辞职,并要求经济补偿。劳动者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行政部门进行举报,由劳动监察大队责令用人单位支付工资,劳动监察大队协调不成的,劳动者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对劳动仲裁裁决拒不执行的,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重庆荣沁建筑工资有限公司法人法定代表人:谢长军登记机关:重庆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江北区分局成立日期:2014-7-18
老板拖欠工资,但是公司法人不是他,应该怎么办拖欠工资可以选择通过提起劳动仲裁维权。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我国刑法第二百七十六条之一规定:以转移财产、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或者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数额较大,经 *** 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尚未造成严重后果,在提起公诉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并依法承担相应赔偿责任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