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叫做普通刑事案件的互联网化?
万物互联时代即将到来,新类型网络犯罪案件不断涌现,网络刑事案件范围扩大,越来越多的普通刑事案件有了网络化特征。
网络犯罪主要围绕互联网产业链展开。接受采访的律师将网络犯罪概念分为狭义和广义两种。
北京雷腾律师事务所主任滕立章认为,网络刑事案件主要分为两大类,一类是以网络相关内容为犯罪对象的刑事犯罪案件,如非法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罪、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罪、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罪等;另一类是以网络技术和应用为手段的刑事犯罪,如利用互联网进行非法经营犯罪、利用网络侵犯知识产权犯罪、通过网络进行的洗钱、诈骗、敲诈勒索、诽谤犯罪等。
滕立章说:“网络刑事案件往往牵涉大量通过互联网、服务器等存储设备收集的证据,网络数据易修改的特性决定了证据收集的合法性异常关键。网络刑事案件跨地域、当事人人数较多的特点,使得证据既杂且多。”
滕立章以他正在代理的一起电信领域贪污犯罪刑事案件为例,为了使法庭充分了解案件真实情况,理解电信领域专业知识,律师编写了详实的电信知识解读文本提交给法庭。这些在普通刑事辩护案件中很少出现,却是网络刑事案件中律师必须做的工作。
除了技术,办理网络刑事案件的律师还必须熟悉常见的网络行业细分领域商业模式及行业现状。滕立章说,案件当事人一般是从事或者熟悉某个细分网络领域的人士,律师如果不懂基本的网络知识和行业背景,很难与当事人顺畅沟通,不可能真正理解当事人陈述的案情和观点。另外,承办案件的公检法等机关工作人员不一定熟悉涉案行业技术特点和背景,这就需要律师起到良好的沟通桥梁作用,避免产生误解和分歧,否则不利于案件的公平、公正办理,也不利于化解矛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