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产休假国家规定

对流产假期的规定:若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若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女职工流产假期间,用人单位应当工资照发;用人单位在女职工流产假期间无故拖欠工资的,女职工可以要求用人赔偿。

法律分析

无论是流产或引产,都必须持有当地计生部门为其出具的同意终止妊娠的证明。特别是对做引产手术的当事人。如果当事人是由于性别鉴定的原因作出选择胎儿性别的引(流产),其所有的费用都得自理(包括产假病假期间的工资等)。无论是国家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法》还是各省市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都明确规定了“严禁利用超声技术和其他技术手段进行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严禁非医学需要的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1、首先,产假期间公司发放的工资和社保局发放的生育津贴不能同时享受。生育津贴的计算方法为:月缴费工资/30天×产假天数;2、如果单位有交社保,产假期间企业无需向职工支付工资,而是由公司凭女职工的生育凭证,到生育保险基金处为其申请生育津贴,以生育津贴作为女职工产假期间的工资。但是,若企业为职工缴纳的生育保险费基数低于女职工上年度平均工资收入,那么将导致女职工领取的生育津贴低于其正常出勤期间的工资,企业需要予以差额补足;3、如果单位没有交社保,产假期间公司应当按正常出勤发放工资。

法律依据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 第七条 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