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侦冻结银行卡是立案了吗
银行卡被刑侦部门冻结就意味着公安机关已经立案,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根据侦查犯罪的需要,可以依照规定查询、冻结犯罪嫌疑人的存款、汇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予以配合。因为只有在公安机关立案的情况下,才会收集跟案件相关的证据材料,如果没有立案,公安机关也不会随便冻结犯罪嫌疑人的银行卡。在立案以后,若银行卡内的存款有可能是赃款,公安机关有权利采取冻结措施。若遇到这样的情况,先不用着急,当事人可以主动联系公安机关,去公安机关进行配合调查,等公安机关确认冻结的存款、汇款经查明确实与案件无关后,再由公安机关联系银行解冻银行卡,也可等待自动解冻。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四十四条
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根据侦查犯罪的需要,可以依照规定查询、冻结犯罪嫌疑人的存款、汇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配合。
犯罪嫌疑人的存款、汇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已被冻结的,不得重复冻结。
第一百四十五条 对查封、扣押的财物、文件、邮件、电报或者冻结的存款、汇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经查明确实与案件无关的,应当在三日以内解除查封、扣押、冻结,予以退还。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适用查封、冻结措施有关规定》
第三十五条 公安机关在采取查封、冻结措施后,应当及时查清案件事实,在法定期限内对涉案财物依法作出处理。
经查明查封、冻结的财物确实与案件无关的,应当在三日以内解除查封、冻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