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4年宪法的意义

1954年宪法的意义是为社会主义建设提供了法律保证。

这部宪法以立法的形式固定了中国人民革命的成果和新中国成立五年来的新胜利,反映了中国广大人民建设社会主义的***同愿望。它首先把实现国家在过渡时期总任务的具体步骤用法律的形式固定下来。

序言指出:“从中华人民***和国成立到社会主义社会建成,这是一个过渡时期。国家在过渡时期的总任务是逐步实现国家的社会主义工业化,逐步完成对农业、手工业和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适用于国家全体公民,是特定社会政治经济和思想文化条件综合作用的产物,集中反映各种政治力量的实际对比关系,确认革命胜利成果和现实的民主政治,规定国家的根本任务和根本制度,即社会制度、国家制度的原则和国家政权的组织以及公民的基本权利义务等内容。

宪法修改大体上有以下几种方式:

1、全面修改

全面修改亦即对宪法全文进行修既以新宪法取代旧宪法。如1946年日本宪法、1958年法兰西第五***和国宪法和我国1975年宪法、1978年宪法、1982年宪法等,都属于全面修改。

2、部分修改

部分修改亦即对宪法原有的部分条款加以改变,或者新增若干条款,而不牵动其他条款和整个宪法的修改方式。

3、无形修改

无形修改亦即在形式上没有对宪法条文内容进行修改,但在实际上却变更了其含义的修改方式。在我国,宪法的无形修改主要表现在,随着社会政治、经济、文化等各方面情况的变化发展,党和国家的某些政策及时适应这种变化了的情况,而宪法的有关条文却还并无改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