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最高人民法院巡回法庭讼诉服务中邮寄刑事申诉状到地方法院不给答复怎么办

通过了解并遵循申诉程序、向地方法院查询未答复原因、向上级法院或检察机关反映情况、寻求专业法律帮助以及保持耐心和信心等措施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一、了解并遵循申诉程序

首先,申诉人应确保已经充分了解并遵循了相关的申诉程序。这包括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巡回法庭的要求准备刑事申诉状,并正确邮寄至指定地址。同时,申诉人应保留好邮寄凭证,以便日后查询和证明。

二、向地方法院查询未答复原因

如果地方法院在规定时间内未给予答复,申诉人可以向地方法院查询未答复的原因。这可以通过电话、邮件或亲自前往地方法院进行查询。在查询时,申诉人应保持冷静和礼貌,理性表达自己的诉求和疑问。

三、向上级法院或检察机关反映情况

如果地方法院未给出合理的解释或处理结果,申诉人可以向上级法院或检察机关反映情况。这些机构通常会对申诉人的情况进行调查,并督促地方法院给予答复或处理。

四、寻求专业法律帮助

在整个申诉过程中,申诉人可以寻求专业律师或法律工作者的帮助。他们可以提供专业的法律建议和指导,帮助申诉人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五、保持耐心和信心

申诉过程可能会比较漫长和复杂,申诉人需要保持耐心和信心。同时,申诉人应持续关注案件进展,及时了解相关政策和法律变化,以便更好地应对可能出现的问题。

综上所述:

当向最高人民法院巡回法庭邮寄刑事申诉状但地方法院不给答复时,申诉人可以通过了解并遵循申诉程序、向地方法院查询未答复原因、向上级法院或检察机关反映情况、寻求专业法律帮助以及保持耐心和信心等措施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二百五十二条规定:

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可以向人民法院或者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诉,但是不能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

第四百五十七条规定:

对立案审查的申诉案件,应当在三个月内作出决定,至迟不得超过六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