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网18小时猝死 网吧内猝死网吧有责任吗
网吧应付部分责任,但不是全部。网吧有义务提醒上网时间过长的客人,但这并不是出了事故就赖上网吧的理由。原因有三:
第一,该男子是成年人,对自己的行为,有自我认知。自己在网吧上网娱乐十八小时后猝死,应该是自己对自己负责。网吧,有监管提醒的义务,但并没有事事照料的义务。因为网吧是公***场所,有些人还是包间,不希望网管或者他人打扰。顾客的需求,是第一位,网吧那么大,可是网管就一个或者几个,不可能事事照料的到。还是要看上网人员的自觉,自己调整自己的作息时间。
第二,根据以往案例,如男子徐某在通州区某网吧内连续上网长达36小时,最终导致猝死网吧,后其父母将该网吧告上法庭,索赔167万余元。北京晨报记者昨天获悉,通州法院一审认为,网吧工作人员未对徐某上网时间过长进行人性化提醒,故网吧应对徐某猝死承担10%的赔偿责任,判决赔偿家属9.6万余元。这个案例,说明网吧也不是一点责任也没有,只付百分之十的责任。而本文中,该男子明显上网时间没有此案例中的时间长,相差一倍。所以该网吧应付的责任应该更少。这绝不是为网吧推脱责任,而是出自相同案例的可靠比较。我认为应该相信法律,它不会轻易放过每一个犯错的人员。
第三,网吧工作人员,不可能时时监控每名上网人员,毕竟有些人上网吧,就是去过夜,或者发泄。在疲劳时,就趴在桌子睡着了,那样上网的时间也在计时。网吧工作人员,不可能去了解每个顾客是不是一直在玩,还是在休息,还是在挂机而人不见了。所以网吧不应担负顾客死亡的责任。只是因为出了事故,在自己的地方,有些许的监察责任罢了。将心比心,网吧也不想出现这样的事情,可事情发生了,网吧也要担一份责。
不可否认,网吧的些许责任。但也不能否认,某些人对自己的不负责,还连累他人。所以我建议,大家合理上网,安排好自己的时间,不给自己找麻烦,不给他人惹麻烦。不要过高的估计自己身体负荷的极限,那样很可能造成终身的遗憾,徒增伤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