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法院纪检监察部门如何提高办案质量和综合效果的思考

法院纪检监察工作在推动法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提高干警队伍素质方面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近年来,全市法院坚持“预防为主、注重教育、加强监督”的方针,收到了良好的效果。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新形势下,进一步提高纪检监察部门办案质量和综合效果仍是当务之急。下面结合法院纪检监察工作实践,就如何提高法院纪检监察部门办案质量和效果,谈一些粗浅的意见: 一、坚持以人为本理念,用科学发展观统领法院纪检监察工作 科学发展观,第一要义是发展,核心是以人为本。落实科学发展观,推动法院各项工作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关键要有一支高素质的法官队伍。在构建和谐社会的进程中,人民法院是维护社会稳定和保持经济活动正常进行的国家强制机关,是社会利益主体“最后讲理”的地方,因而被称为维护正义的“最后堤坝”。人民法官如何维护司法公正,不枉不纵,不偏不倚,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在全社会实现公平与正义,是人民法院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要内容。人民法院必须以党和国家的工作大局为基点,做好审判和执行这一中心工作。为确保其正常、有序、高效地运行,必须以纪检监察的反腐倡廉工作为保障。我们认识到必须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即加强思想教育,筑牢“不愿为”的思想防线;加强制度建设,构筑“不能为”的防腐体系;严查违纪违法行为,形成“不敢为”的高压态势;以人为本保障待遇,促进“不必为”的良好机制。我们的纪检监察工作,必须用科学发展观来统领,以人为本,紧紧围绕中心工作,统筹兼顾,狠抓反腐倡廉,力促公正效率,以确保司法廉洁,确保在全社会实现公平与正义。 二、树立法治意识,增强依纪依法办案自觉性 由于我国依法治国的进程不长,在社会很多领域还存在以言代法,以情代法,以权代法,以习惯性做法代替程序法等现象。因此,弘扬法治观念,树立依纪依法办案理念是提高办案质量和效果的前提。 首先要树立法治理念。必须把宪法法律至上的观念、职权法定观念、接受监督观念和增强责任观念贯穿整个办案过程。正确执行法规和把握政策依纪依法办案,只有坚持执纪为党、执纪为公、执纪为民和服务大局的方针,正确把握政策,科学处理好发展、稳定和惩治腐败的关系,坚持惩防并举,才能真正实现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其次要树立证据理念。纪检监察部门查办案件是一项政治性、政策性、法律性很强的工作,必须以事实为依据,以纪律和法律为准绳,不断提高证据意识,严格遵守宪法和法律,依纪依法开展办案工作。当前,纪检监察干部在办案过程中,有时还有“有罪推定”的思想。特别是在对群众信访举报调查过程中,往往只注意搜集违纪成立的证据,而忽视甚至放弃违纪不成立的证据。既要注意弄清违纪违法全部事实,又要注意收集违纪违法过程中从轻或减轻情节的事实,做到不枉不纵。 三、加强自身建设,提高纪检监察干部素质 培养、造就一支高素质的执纪办案队伍,是加强法院纪检监察部门办理高质量案件的重要保证。我们要严格按照“政治坚强、公正清廉、纪律严明、业务精通、作风优良”的要求,着眼于培养造就一支高素质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切实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思想政治建设和执纪办案能力建设,以提高法院纪检监察部门办理案件的质量和水平,为维护法院良好的社会形象提供有力的政治和纪律保障。 一是加强学习培训,提高办案人员业务素质。首先,是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坚持用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武装头脑,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对党中央、国务院出台的重大方针政策的学习,尤其是强化对《中国***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产党纪律检查机关案件检查工作条例》和《行政监察法》的学习掌握,做到懂纪懂法、运用自如,以提高政治理论素养、坚定理想信念、增强党性修养。其次是当事人所反映的问题绝大部分涉及到各类案件的审理和执行,因此对当事人反映的法官审理案件在程序上和实体处理上是否合法需要接访人在调查核实的基础上作出正确的判断,必然要求其具有广博的法律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才能做到以理服人,对当事人作出合理合法的答复。加强专业知识培训,根据新时期查办案件工作的特点和规律,采取跟班学习、举办培训班、专题讲座等形式,有针对性地对法律、金融、经济、管理等现代科学知识和依法依纪办案的业务知识进行系统学习。当事人所反映的问题绝大部分涉及到各类案件的审理和执行,因此对当事人反映的法官审理案件在程序上和实体处理上是否合法需要接访人在调查核实的基础上作出正确的判断,必然要求其具有广博的法律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才能做到以理服人,对当事人作出合理合法的答复。 二是加强办案实践能力锻炼,提高办案技能。有计划地把年轻干部放到办案一线锻炼,选派有一定办案基础的人员到上级法院参加大要案的调查锻炼。通过办案实践,培养一批依法办案的骨干力量。同时,加强对实践经验、办案成果的交流学习。一方面通过走出去向先进法院学习办案经验;另一方面通过请进来方式,请有丰富经验的同志讲案例、传经验、谈体会,使纪检监察干部在学习和实践中提高办案能力。 三是规范职业操守,树立良好执纪形象。法院纪检监察干部是党政纪法规的执行落实者,这就决定了必须严格规范纪检监察干部的职业操守,要求办案人员做到知实情、讲实话、办实事、求实效。在调查取证时,要有公道正派的品德,做到坚持原则,公正对待每一个被调查对象,按照党纪政纪和国家法律法规办事,不办人情案。在汇报案情时,不截留不失真;在处理问题时不枉不纵、宽严适度。要有廉洁奉公的品质,自觉抵制来自权力、金钱、人情等方面的诱惑,筑牢反腐倡廉思想防线,堂堂正正做人,踏踏实实办案。 四、建立健全管理制度,不断创新反腐败机制 要从法院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出发,把纪检监察职责定位在正党风、强保障上,实现法院队伍建设的科学发展。要确保依法依纪办案,提高办案质量和效果,必须有一套科学规范、制衡有效的办案运作机制,并不断创新。一是落实领导责任制,要主动争取领导和上级纪检监察部门的支持;二是完善、推行案件“主办责任制”,明确案件主办人及其工作职责,赋予相应的办案工作权力;三是健全办案公开监督制度,对执纪执法办案活动过程和结果,采取设公示牌、建网站、搞电子政务等形式,在不同层次和范围内公开,以接受社会各界和广大干部群众的监督;四是严格执行责任追究制度,这是提高依纪依法办案能力、防止以案谋私和办人情案、关系案的重要手段,要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实施细则,明确追究的范围、对象、条件和处分的操作程序、种类及等级,促进责任追究工作制度化、规范化。五是创新制度建设长效机制,完善惩防体系。我们在研究和处理纪检监察工作所面临的各种新的矛盾和问题时,善于把具体工作放在大局中去认识、思考和把握;牢固树立司法为经济发展服务的大局意识,牢固树立严格依法依纪办事的法制意识,牢固树立注重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只有这样,才能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与时俱进地开创工作新局面。 五、保护和打击相结合,树立无错推定的现代理念 要把人民群众的来信作为发现干警违纪违法线索的主要渠道。凡接到来信和接待来访反映干警审判作风或违法违纪的问题,就要及时登记编号,拟定查办意见,并着手查处,对来信来访人员应在办结后件件答复。要把人民群众的批评当作一面镜子,从中分析查找法院目前廉政问题上的薄弱环节。无论是发现违纪苗子还是违纪违法事件,做到决不护短,严肃查处,坚持有问题必查,有查必果,实事求是,不枉不纵,纪律面前人人平等,即对任何人都应一视同仁,对各种违纪行为动真格,真正做到有令必行,违者必究。对该作党纪政纪处分的,就决不手软;不适宜在法院工作的,就要坚决调离。 对被举报事件在未查清之前或查证无据的情况下,应予“无罪推定”。决不对干警持某种怀疑或偏见,也不把“问题”挂起来,以免影响其工作积极性。纪检监察部门要把查处问题同维护法院声誉、保护干警正当权益和人格声誉有机结合起来,做到查处问题严肃、严格,保护干警热情、热心。查处后对无问题的要澄清事实,受诬告的要积极保护,并且应特别注重保护坚持原则的审判人员,支持秉公执法,激励他们铁面无私执法、堂堂正正做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