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中的劳动合同报备是什么意思?
劳动合同 报备是什么意思 简单的说备案就是已做登记.已存档。经劳动部门备案也就是说劳动合同在有关部门已经做登记.已存档。 一、具体解析: 根据《 劳动合同法 》第十六条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由此可知,劳动合同无须劳动局备案盖章。不过有的地方劳动管理部门要求要进行备案,但是这不影响 签订劳动合同 就生效的后果。 二、法条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十六条 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 办理劳动合同备案的情况分为除此劳动合同登记备案和 劳动合同变更 登记备案: (一)初次劳动合同登记备案: 1、用人单位应当在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之日起30内日、新成立的用单位应当在工商注册后30日内,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进行劳动合同登记备案。 2、用人单位填写《劳动合同备案表》并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交劳动合同登记备案材料。 3、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经审查核实后,在《劳动合同备案表》相应栏目以及新签、续签订、变更、解除、 终止劳动合同 劳动者花名册上签注“已登记”字样,并加盖“劳动合同备案专用章”。 (二)劳动合同变更登记备案: 1、应当在劳动合同发生变更后30日内进行登记备案,其中,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在10个工作日内进行登记。 2、用人单位填写《劳动用工登记表》并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交劳动合同登记备案材料。 3、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经审查核实后,在《劳动用工登记证》相应栏目以及新签、续签订、变更、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花名册上签注“已登记”字样,并加盖“劳动用工登记专用章”。 对于具体的问题解决自己肯定要按照有关的规定来进行,但是对于劳动合同的报备,自己必须得按照有关的法律来进行责任的履行,这样对于自己的权益维护才会有法律的保障,因为当事人对于此类问题的了解,是自己利益维系的基础与必不可收的环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