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少人了解法律为什么呢

法律应该公之于众。如果是的话,郑国执政子产的“铸刑书”第一次把明文法公示出来,这是早期法家的观点,但是儒家代表孔子是坚决反对的,因为他觉得法律被人民所知就贵贱无序了。晋国叔向也认为人民知道法律就会打破原有的礼法,对贵族不尊敬(“民知有辟,则不忌于上”)。而且不会因为不知法为何而畏惧,所以公布法律会丧失威慑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