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决书排版格式
法律分析:诉讼文书版式。诉讼文书的各要素划分为眉首、主体和落款三部分。眉首:法院名称,位于版心内第二行居中对齐法院名称下隔一行为案号,右对齐。主体:案号下隔一行为正文即主体,每行28字,每页22行。文书字体。法院名称用字,应当用2号宋体字;文书名称,应当用1号大标宋体字;案号、落款应当用3号仿宋体字。涉外文书应在法院名称前标注“中华人民***和国”,应当用2号小标宋体字,可视情与法院名称排列一行或两行。标点符号。一律用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修订发布的相关办法。数字。根据国家公布的相关的规定和法院诉讼文书的特点,用汉字和阿拉伯数字表示。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五十二条 判决书应当写明判决结果和作出该判决的理由。判决书内容包括:(一)案由、诉讼请求、争议的事实和理由;(二)判决认定的事实和理由、适用的法律和理由;(三)判决结果和诉讼费用的负担;(四)上诉期间和上诉的法院。判决书由审判人员、书记员署名,加盖人民法院印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