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鉴定对判决的影响
法律主观:
司法鉴定与法院判决之间的关系:法院判决有时候要根据案件的司法鉴定来作出。司法鉴定只是对某一事实做的专业鉴定,而法院的判决是对一个案件作出的最后的认定。
法律客观:《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二条 公诉人、当事人或者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对证人证言有异议,且该证人证言对案件定罪量刑有重大影响,人民法院认为证人有必要出庭作证的,证人应当出庭作证。 人民警察就其执行职务时目击的犯罪情况作为证人出庭作证,适用前款规定。 公诉人、当事人或者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对鉴定意见有异议,人民法院认为鉴定人有必要出庭的,鉴定人应当出庭作证。经人民法院通知,鉴定人拒不出庭作证的,鉴定意见不得作为定案的根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