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打了,再去报复,法律上怎么说?

在法律上,只要你不是正当防卫,就是故意伤害或叫做殴打他人。显然你在事后报复而殴打对方的行为不是正当防卫,另外,要看你把他打成怎样,如果是轻微伤以下,你违反的《治安管理处罚法》,如果其构成轻伤以上,你就触犯刑律了,可能要负刑事责任。当然,如果是轻微伤以下,公安可以组织双方调解,因为毕竟是民间邻里纠纷,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九条可以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作出处罚。如果对方殴打你姑姑有证据证实,同样对其应当作出处罚。

此次,你可能想知道的是你打他与他打你姑姑有什么关系,实际上这在法律上是没有什么关系的两宗故意伤害或殴打他人案件,应当分别依法处理,当然如果调解的话可以一并调解,但如果对双方作出处罚的话,就是独立的两宗案子。实践中可能会考虑你打对方的原因是对方打人在先所以会有所照顾,适当从轻处理你。这就是公安局对打人者的处理原则,也是符合法律规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