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房产证需要什么手续及证件

办房产证需要手续及证件如下:

1、办理房产证需要材料:

房屋购销合同原件及补充合同原件;商品房销售统一发票原件;房屋的外业测绘调查表及分层分户平面图原件;完税凭证;身份证复印件;户口簿或户籍证明复印件;已婚的需要婚姻证明复印件。

2、办理房产证手续:

购房者在与开发商签订购房合同后15天内,将合同送房地产交易所办理交易鉴证备案手续。购房者在使用所购商品房后3个月内,到房屋产权监理所办理产权登记手续。

受理登记15个工作日后,到房屋产权所交齐登记费、鉴证费等有关费用。房屋所有人凭身份证、私章、收件收据和收款票据领取《房屋所有权证》。

法律依据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二十条: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自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办结不动产登记手续,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二十一条:登记事项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完成登记。不动产登记机构完成登记,应当依法向申请人核发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登记证明。

第二十七条:权利人、利害关系人可以依法查询、复制不动产登记资料,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提供。有关国家机关可以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查询、复制与调查处理事项有关的不动产登记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