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用电1.5元是否违法
法律分析:商业用电:是指从事商品交换或提供商业性、金融性、服务性的非公益性有偿服务消耗的电量。 商业用电一般比民用贵,在0.7元-0.9元左右。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和国电力法》
第四十三条 任何单位不得超越电价管理权限制定电价。供电企业不得擅自变更电价。
第四十四条 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在电费中加收其他费用;但是,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按照规定执行。
地方集资办电在电费中加收费用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依照国务院有关规定制定办法。
禁止供电企业在收取电费时,代收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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