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了还能当兵吗

结婚后可以当兵,但是要符合兵役法相关的规定,才能当兵。

当兵的要求如下:

1、政治条件:热爱中国***产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政历清楚,遵纪守法,品德优良,乐于奉献,无违纪违法纪录;

2、年龄条件:兵役法规定,男青年为年满18至20岁,高中以上文化程度青年和企事业单位职工放宽到21岁,大专学历毕业生放宽到23岁,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可放宽到24岁。女兵征集为高校应届毕业生,年满22周岁以内。根据军队需要和本人自愿的原则,可征集年满17周岁的应届高中毕业男性青年入伍;

3、身体条件:应征公民必须有强健的体魄。初中文化程度人员右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9,左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8;高中文化程度人员右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7,左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5;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人员、在校大学生右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6,左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5。同时,内科、外科、血液、肝功、尿检等都要符合标准;

4、文化条件:根据我国城乡教育发展情况和军队建设需要。对征集城乡青年的文化条件作了不同规定。征集城镇户口青年,必须具有高中包括具有同等学历的中专、技校、职业高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在校大学生原则上不征,把应届毕业生作为征集重点;征集农村户口青年,要具有初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女兵征集对象为参加高考有分数可查的2010年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和高校应届毕业生,在校生一律不招。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和国兵役法》

第十条 依照法律规定应服兵役的公民,经初步审查符合下列征集条件的,为应征公民:

(一)拥护中华人民***和国宪法,拥护中国***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二)热爱人民军队,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三)法律规定的征集年龄;

(四)具备履行军队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文化程度等;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条件。

征集公民服现役的具体条件由国防部规定。

第十二条 每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以前年满十八周岁的男性公民,应当被征集服现役。当年未被征集的,在二十二周岁以前仍可以被征集服役,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的征集年龄可以放宽至二十四周岁。根据军队需要,可以按照前款规定征集女性公民服现役。根据军队需要和本人自愿,可以征集当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以前年满十七周岁未满十八周岁的公民服现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