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因果论证
因果论证,简单地理解为:因果论证就是根据客观事物之间都具有这种普遍的和必然的因果联系的规律性,通过提示原因来论证结果。因果论证常出现在议论文体中。
一、因果论证的名词解释
在自然界和社会中,各种现象之间是普遍联系的,因果联系是现象之间普遍联系的表现形式之一。因果联系是普遍的和必然的联系,没有一个现象不是由一定的原因引发的;而当原因和一切必要条件都存在时,结果就必然产生。
所谓原因,指的是产生某一现象并先于某一现象的现象;所谓结果,指的是原因发生作用的后果。原因与结果具有时间上的先后关系,但具有时间先后关系的现象并非都是因果关系;除了时间的先后关系之外,因果关系还必须具备一个条件,即结果是由于原因的作用所引起的。
二、因果论证的本质
因果论证的本质在于论证观点,则原因就是论据,主要原因就是主要论据,次要原因就是次要论据。每一条原因(即论据)的呈现,都为结果(即论点)的成立提供支撑。
因此,可以通过判断理由与结果之间是否存在前者强化后者的情形来判定它是否为因果论证。
因果论证应用中的注意事项
1、要分清根本原因和次要原因
往往根本原因会成为论证的重要论据,次要的适当展示,与论题不搭边的不用提及,这样更有利于支持论点。
2、一果多因,看因;一因多果,看果
前者辨识论据质量,高质量的论据更能支撑论点;后者探索可能的论点,宽展看待原因(现象)的视野。
3、现象既可是因又可是果,但不能混淆
现象不能无故存在,一定是某些现象的结果;同时,这一现象还会变化,成为其他现象产生的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