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要设置刑事案件追诉时效的规定
恩,你好,,,首先,你的正义感很强。。
这个问题,基本上的法律上设置诉讼时效和追诉时效的法理基点是从“禁止权利人在其权利上沉睡”,这样的角度出发的。因为无论是民事的诉讼时效还是刑事的追诉时效都会涉及到对于利益损害方的利益的补偿请求的权利和对于加害方的法律制裁。民事案件的利益被损害者就是民法等私法意图保护的对象,而刑法中的利益损害方不单单包括了刑事案件的被害人,还有刑法背后隐藏的国家的统治秩序的维护利益以及***同体中公民和行政者交换的安全利益的保护利益。而权利作为一种社会制度存在的目的就是为了去督促被损害人的自觉去为了自己的权利抗争与奋斗,法治与权利的神圣性才可能得到维护与升华。如果你的权利可以无限的想何时实现就何时实现,,那现行社会上一切你认为很稳定的现象都会被打破,因为权利的人懒惰,,权利的被维护的可能性也会锐减,比如,刑事案件,,司法机关认为何时想追诉都没有问题,那证据的获取和案件真实的可呈现就会出现严重的问题,案件的公正性也会遭受不利的影响。而作为刑事案件的被害者如果觉得我的损害只要公安机关在,法院在,我何时去举报告诉都不会影响对犯罪人的追诉,那情况也会最后导致不公正。“禁止在权利之上沉睡”虽然是个古老的司法的法谚。但是在理解刑事案件的追诉期限也是可以适用的,,,,个人认为。。
从反面向,,这个也是督促司法机关对犯罪的及时查证追究,,,总之,,,拖延会导致有利变成不利,,也会模糊了正义本来的面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