吊销许可证是行政强制执行措施

法律主观:

吊销许可证不是 行政强制措施 ,是 行政处罚 。 行政强制措施,是指行政机关在行政管理过程中,为制止违法行为、防止 证据 损毁、避免危害发生、控制危险扩大等情形,依法对公民的人身自由实施暂时性限制,或者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财物实施暂时性控制的行为,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前的调查过程中,可以使用行政强制措施。而吊销许可证是对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处罚,是 行政处罚法 规定的行政处罚种类之一。 因此,吊销许可证不是行政强制措施。 《中华人民***和国 行政强制法 》第二条 《中华人民***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八条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和国行政强制法》第十二条 行政强制执行的方式: (一)加处罚款或者滞纳金; (二)划拨存款、汇款; (三)拍卖或者依法处理查封、扣押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 (四)排除妨碍、恢复原状; (五)代履行; (六)其他强制执行方式。 2021年7月15日生效的《中华人民***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九条 行政处罚的种类: (一)警告、通报批评; (二)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三)暂扣许可证件、降低资质等级、吊销许可证件; (四)限制开展生产经营活动、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关闭、限制从业; (五)行政拘留;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