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取消二田制的法律依据

根据查询相关资料:两田制给地方政府较大的土地支配权,损害了不少地区农民的利益,1997年后中国中央政府不允许两田制,地方政府逐渐收敛两田制的推广。两田制,发起于山东平度农村,主要方案是将承包地分成口粮田和责任田,口粮田按人口平分,一般是每人0.4-0.6亩,只负担农业税;责任田则按人、按劳分配,或者以村政府的名义进行招标承包,除了负担农业税,还要交纳一定的承包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