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旧小区地面停车位法律规定

法律分析:小区内的道路、绿地、公用设施和物业服务用房,属于业主***有。占用业主***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有。此部分车位业主不需要缴纳停车费,如用于出租的收益也归业主所有。

法律依据:《物业管理条例》 第五十四条 利用物业***用部位、***用设施设备进行经营的,应当在征得相关业主、业主大会、物业服务企业的同意后,按照规定办理有关手续。业主所得收益应当主要用于补充专项维修资金,也可以按照业主大会的决定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