抵押权与质权的清偿顺序 法律分析:同一财产法定登记的抵押权与质权并存时,抵押权人优先于质权人受偿。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五十六条 同一动产上已经设立抵押权或者质权,该动产又被留置的,留置权人优先受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