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议新时期下如何提高基层法院政工干部工作能力
随着社会的飞速发展,各种新的社会意识形态相互渗透,导致社会大众的意识形态越来越复杂化。同样,在基层法院队伍中,思想状况也发生了许多新的变化,出现了许多新的问题。因而,在充分认识基层法院队伍建设取得进展的同时,也要更充分认识到新时期下法院队伍建设存在的新问题,进而正确分析目前法院思想政治工作的现状,提出改进措施,探索解决问题的新方法。切实加强基层法院队伍建设的思想政治工作,对于提高基层法院队伍素质,维护司法公正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一、当前法院政工管理工作所面临的问题 (一)法院政治工作如何更好的为业务工作服务的问题。思想政治工作是党的优良传统和政治优势,也是法院机关全面履行法律审判职能的重要保障,更是新形势下法院队伍保持旺盛活力的生命线。如何使法院工作紧跟新形势,理清新思路,实施新举措,拓展新业绩,切实为法院业务工作服好务是摆在当前法院政治工作面前一个重要课题。当前基层法院机关普遍存在重业务,轻思想政治教育的问题。甚至有人认为政治工作的条条款款太多,反而让业务工作束手束脚。这主要是因为他们对法院政治工作在法院各项工作中的地位和作用认识不到位。也跟我们当前法院政治工作的方式方法和法院政治工作者个人意识不到位有关。理清法院政治工作与法院业务工作之间的关系,成了当前法院政治工作如何更好的位业务工作服务面临的一个亟待解决的严峻问题。 (二)思想政治工作队伍薄弱。编制不明确,人员不确定,职级不落实是较为普遍的现象,导致了基层法院政工干部队伍薄弱;政工工作繁杂琐碎,头绪多,许多人乐意从事审判业务工作,而不安心在政工部门工作;基层法院的政工部门配备人员少,政工干部只忙于办理一般的事务性工作,很难集中精力思考、探讨、调查研究队伍的思想状况,甚至有时把做思想政治工作也作为一般事务性工作应付了事。 二、当前基层法院在加强队伍建设上所面临困难与问题 (一)基层法院院在队伍年龄结构上青黄不接的问题须引起高度重视。目前,我院法官队伍的年龄结构上青黄不接的问题,年龄出现断层,业务力量不足。虽然近几年来,中央政法专项编制从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司法机关编制不足的问题,法院机关每年也通过公开招录、选调的形式来解决人员不足的问题。但是,法院机关年龄结构老化的问题仍然客观存在,大部分人员都集中在40岁以上,新招录的人员很多,但是在工作经验和业务熟练程度上跟当前法院工作的需要好有很大的差距,但恰恰这部分人承担着实际工作中的绝大部分工作任务。 (二)当前法官队伍专业化程度有待加强,骨干力量的大量流失。我国法院机关人员的现状是法律专业程度较为薄弱,因为种种历史原因,很多法院干警都不是法律专业出身,多数是从公安队伍、军队转业或者其他单位充实到法院队伍当中。绝大部分法院干警都没有接受系统的法律专业教育,都是通过在实际工作中摸索出的一套工作方法和经验。目前随着我国干部交流的力度加大,干部的流通渠道增多,很多能力较强,业务精通的骨干力量通过各种渠道交流到上级法院或其他机关工作,造成人才的大量流失,其中主要表现在审判和文字工作人员。 (三)法官队伍知识老化的问题应当引起重视。当前我国处在一个敌我矛盾的复杂期,内部矛盾的尖锐期和各类刑事犯罪的高发期,法院机关在维护社会稳定的工作当中承担着较重的任务,繁重的工作任务让干警无暇分身,而每年针对法官队伍的各类业务培训又相对较少,参训的名额也相对较少。这就造成法官队伍的知识更新速度远远赶不上社会发展的速度,法官队伍知识老化的问题相当严重。 (四)新招录的年轻干警扎根基层的归宿感问题需要解决。基层法院干警在政治和经济待遇上相对较低,工作条件艰苦,法院机关在人事、经费等受制于地方,未建立与《法官法》配套的法官分类管理体制。主要表现在机构设置不全、领导班子配备不到位、干部职级未解决、法院津贴未发放等问题。新招录的年轻干警因为在发展空间和经济待遇上的多种考虑,普遍存在扎根基层归宿感不强的问题,很多年轻干警都是将基层作为向更好的发展方向的跳板,不能安心扎根基层,这就必然会影响到法院队伍的良性发展,必然会导致基层法院院人员不稳定,专业化水平难以提高的现实问题。 三、解决当前基层法院政工管理工作中存在问题的对策和建议 (一)进一步加强政工干部队伍建设,提高政工干部的工作水平。新时期法院思想政治工作的环境、对象和要求发生了新的变化,思想政治工作将不再是传统的经验管理,而必须是日益规范和科学,这无疑对政工干部在思想观念、政策水平、工作作风和业务能力等方面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一要明确基层法院政工干部队伍的编制、级别、待遇等,建立政工干部队伍规范化管理,真正体现政工干部以事业留人、以感情留人、以待遇留人的新举措,使政工干部能专心于本职工作;二要加大对政工干部的培养,要求他们牢固树立政治意识、服务意识、改革意识、责任意识和公正廉洁意识;三要加紧对他们的培训,着力提高他们的业务素质,拓宽知识面,调整知识结构,培养他们科学分析形势的能力、运用科学手段获取信息的能力和良好的组织协调能力,只有这样,才能使思想政治工作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 (二)正确处理思想政治工作和法院业务工作的关系。 一是在法院工作中要注重四个结合。第一,要注重业务上的结合。正确处理思想政治与业务的关系,使思想政治工作真正落实到法院业务工作的始终。第二,要注重目标上的结合。将思想政治工作目标与业务工作目标有机的结合起来,纳入全院工作总目标进行考核,确保思想政治工作始终围绕着业务工作这个服务中心开展。第三,要注重任务上的结合。即通过坚强有力的思想政治工作为业务工作目标提供有机保证,不可顾此失彼,失之偏颇,片面强调某一方面的重要性。第四,要注重教育与严格上结合。在新形势下,光靠搞教育这一手是不够的,必须同科学、规范、严格的管理密切结合,把其柔性导向融于制度、纪律、法制的硬性规定之中,对于要倡导和坚持的,要从法规和制度上予以支持和保证,使自律与他律、内在约束和外在约束很好结合,这样才能更好的发挥作用。要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方针,认真抓好"一岗双责"、"内部督查"、"动态考核"等制度的落实,健全考核评估制度,增加年度考核中思想政治工作的分量和内容;把思想政治工作与业务工作结合起来,多角度、多侧面开展工作,真正把干警的积极性引导好、保护好。 二是要克服重业务,轻思想政治的不良倾向。法院政治工作首先要摆正与法院业务工作二者的关系,树立思想政治和业务工作统一的观念,要重视研究现时业务工作的重点、难点及表现出来的思想政治问题,在布置业务工作任务时要结合思想动态,分析形势,讲清意义,统一思想。实施任务中,要发动各方力量,充分调动积极性、创造性,开展有效的思想政治工作,保障任务的完成,要切实做到布置业务工作中时,同步研究布置思想政治工作的保证措施,在检查落实业务工作中,同步检查落实思想工作的措施、实际效果,从而保证思想政治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三)坚持“以人为本”,切实加大各项工作力度,全面推进法官队伍建设。 提高认识与解决问题相结合,是思想政治工作的重要原则。为此,法院政治工作一定要善于从利益动因上分析干警的思想变化,密切关注干警在工作和生活上的困难,尽力解决干警的实际问题,这是新的历史条件下做好思想政治工作的必要条件。 一是要密切关注干警的思想动态和行动,有的放矢,使谈话达到发现、教育、预警和提高的目的。特别是干警因职务变动、工作奖惩、恋爱婚姻、经济困难、配偶子女就业上学、家庭纠纷等情况而产生的思想变化和情绪波动,要及时与其联系沟通,谈心疏导,帮助其解开思想疙瘩,消除思想障碍,使其能够正确对待和处理这些问题。 二是进一步强化法官队伍教育培训力度,不断加强法院队伍建设。基层院要按照上级的统一部署,以深入开展科学发展观学习实践活动契机,加强领导,广泛宣传,加强调研。以学习活动为载体,狠抓队伍政治、业务“两大素质”提高。始终将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作为对干警经常性教育的重要内容,常抓不懈。切实加强干警的业务素能培养,提升法律监督水平,坚持和完善学习制度,实行每周定期学习,广泛开展学习交流活动。尽可能多的组织法院干警积极参加上级法院院组织的各种培训活动和技能竞赛,广泛开展岗位大练兵活动,切实解决法院队伍知识老化和人员专业化水平不高的实际问题。三是在干部的选拔任用上,建立起一个能上能下、能进能出、有效激励、严格监督、竞争择优、充满生机与自学成才的干部任用、选拔机制。营造一个尊重知识、爱惜人才、注重实绩、有利于优秀人才成长与进步的环境和氛围。始终把品行优良、思想先进、作风正派作为选人用人的第一要素。特别是要通过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向年轻干警倾斜,择优选拔一批年轻有为的中层干部,充实一线队伍,在广大干警特别是青年干部中树立起正确的竞争意识,坚持不懈地加强对中层以上领导干部的教育和管理。 四是积极争取地方在财力编制和职级问题上的倾斜。基层法院在工作中要积极主动的加强与地方党委政府的沟通联系,通过多种形式争取地方在经费保障、人员编制和干部职级上的支持和倾斜,自觉将法院工作立足于本地工作大局中,在坚决打击各类刑事犯罪的同时,注意将法院工作与本地社会稳定和经济社会发展相联系,让法院机关所面临的各种问题得以切实解决。(四)培育“法院精神”和“法院文化”,为思想政治工作提供精神和文化土壤,促进法院队伍建设。 一是加强硬件建设和软件建设,建立图书室、娱乐室、健身房等文体设施,开展读书活动,美化院容院貌,为法院文化的形成和成长提供有效载体和形式。 二是开展争先创优等专项活动,大力弘扬团结、开拓、奉献的精神,整顿检容检貌,严肃执法风纪,转变工作作风,提倡文明之风,培育有自身特色的“法院精神”。第1页 ***1页